我2分鐘要講我地身為一個香港人認為投訴既地方呎唔呎夠,
如果唔足夠應該要點講?
足夠既話又應該點講?
唔該大家幫下手啦>v
2006-10-24 17:21:3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yashiro 1 in 政治與政府 ➔ 公民參與
係足唔足夠,,sorry~~打錯字,
真係好急,,我都唔知要點講好,,要上台=.=!!
2006-10-24 17:22:36 · update #1
投訴的地方是足夠的, 但關鍵不是投訴渠道問題, 而走處理投訴的機制是否完善的問題.
例如警察投訴科就給人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印像. 其他如律師, 醫生弩等專業團體亦給人同樣感覺.
遇到不平而投訴的人都是希望盡快甚至即時得到答複, 但越大規模的机構處理投訴越慢, 以致投訴人最終放棄投訴, 免得費時失事.
大家應該見過一些大公司或連鎖商店設有意見箱, 褢面通常都是空的, 原因是顧客遇到問題時都會找更高級的職員理論, 即時解決问題.如果政府部門亦能提供這種高效率服務就是市民之福了.
2006-10-26 12:42: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在香港,任何投訴、申訴,結果永遠只有一個:石沉大海!
因為香港不是民主社會,政府部門不受民意監督。
2006-10-26 12:35: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