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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有要成立投資公司.想借我的名字當監察人.想請問以後會不會很麻煩.如果公司倒了或者是有犯法的行為.監察人會有事情嗎

2006-10-24 12:42:0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這是我以前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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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監察人之法律責任
案例
八十三年間,高君應鄰居旅遊之邀約,將身分證交付鄰居以辦理參加瑞×公司之旅遊保險。未料,旅遊不成行,反遭冒用登記為瑞×公司之股東並選舉登記為該公司之董事。嗣後瑞×公司於八十六年間,因自行停止營業達六個月以上,違反公司法第十條之規定,經經濟部命令解散。而瑞×公司因欠繳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捐單位以高君為登記之董事,據以向其追繳巨額稅款並限制其出境。
董事監察人之法律責任
查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依公司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公司負責人;依同條文第二項規定,監察人於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其應負之責任較常見者如次:
一、 公司法
(一)按董事監察人與公司之關係,依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倘屬有償委任關係,應對公司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
(二)依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三)依公司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公司負責人對公司登記事項有虛偽之記載者,依刑法或特別刑法有關規定處罰。
(四)其他規定,因篇幅所限,不一一列舉。
二、 稅捐稽徵法
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另欠繳應納稅捐達一定金額者,得由司法機關或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

2006-10-24 12:58: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豆豆 5 · 0 0

一般來說,監察人是董事會的成員之ㄧ,依法必須向股東會負責!有犯法行為的話,必須要看犯罪事實狀況,才能判定是否與您有關!如果公司規模不大,萬一出事:拖累你的機率應該不高!(朋友應該不至於爲了害你而開公司)如果還是不放心的話,不如先寫張協議書吧!

2006-10-24 12:56: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公司若違法,身為監察人當然有責任,像博達案的簽證會計事務所就賠了大筆金錢,監察人怎能置身事外!

2006-10-24 12:51: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loka 2 · 0 0

有沒有麻煩不知道,最好辭退否則公司被掏空,錢由你還

2006-10-24 12:48: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法律保護知道的人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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