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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學法律的人能教教我該怎麼做?拜託拜託~

我們每天下午在市場擺攤位已經將近20年了,攤位是跟人家承租的
由於多年來雙方皆以口頭達成協議,所以並沒有立租賃契約,但一直以來每月都按時繳付租金及清潔費,照理說已符合不定期契約的條件了,但房東又將此攤位白天的使用權租給另一個人,他們有立契約,就是一般市面上賣的制式的契約書,沒有其他附加條件,只是一個形式化的契約(反正我們只有下午才擺攤,所以不在意房東轉租他人)

但現在發生一件事很讓我頭痛:
白天租攤位的是個約50歲像流氓一樣不講道理的人,這個人跟這個我們攤位隔壁的老太婆發生爭執
(爭執內容是關於遷電線的問題,我們一直以來都是跟老太婆接電,而且有付電費)
所以一氣之下那流氓自己花錢遷了一條電線( 跟另外一家接電)
並要我們每天晚上要額外付50元給他當作電費
我們當然不願意配合阿,因為我們用的線路是老太婆家的,他都不跟我們收電費
結果流氓居然威脅我們如果不繳50元電費給他就不准我們下午排攤
他說他租這攤位是有立契約的,所以理當24小時使用權都是他們的
還說我們租下午晚上的位子都沒付租金(可是我們有付給房東阿,20年來都有)
要嘛就每天繳電費,要嘛就滾蛋不准擺攤
我們很氣,所以找到房東那裡去了,要房東主持公道
那流氓一見到房東就大吼大叫的質問房東我們有沒有繳租金
結果房東也一被吼居然脫口而出說:沒有沒有!沒有繳!!(我聽到當場快昏倒....)
我們馬上反問房東那每個月繳給他的那筆錢包括清潔費是什麼??
房東才只好說:有啦~我們有付租金
更氣的是房東要我們自己私底下去解決(也就是他不敢惹那流氓,不出面解決)
再有一點就是我們有跟這流氓預租了過年期間2個禮拜的白天攤位使用權
他也已經將租金收下了(一樣式沒有立契約,口頭約定),如果他因為這件事不租給我們了,可以告他毀約嗎?
現在我們家的主要收入就靠下午晚上擺攤賺的錢
我好怕我們10幾20年的生意就要毀在這件不合理的事情上了

繁瑣的陳述這些事,不外乎就是想讓大家了解整件事情的始末,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也請給我一點意見或解決辦法(我到底該如何自救阿)

2006-10-24 17:20:1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止痛劑一瓶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遇到這種人真的是很機車 看完你的問題我可以給你幾個建議

第一 那條電線是流氓先生牽的 是吧? 依照契約的債之相對性 
   契約是存在 流氓先生跟那條電線主人之間 與你們無關 
   既非債之相對人 及無對待給付的必要了 如果強收費用
   即涉及民法上不當得利的問題了 可以請求返還費用
   另外亦涉及刑法上的恐嚇取財罪 因為流氓先生威脅不給費用
   就不給你們擺攤 明顯是以將來之惡 令你們心生恐懼 而為給付
   當然涉及恐嚇取財之罪嫌 
第二 雖然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 可以以口頭約定方式為之 
   但是還是以書面訂立之比較安全 空口無憑 黑紙白字比較實在
   如果已經交付租金 若他不組給你們 可能涉及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依規定是可以將租金拿回來 並請求賠償 前提是 
   你們要舉證他有收你們的租金 並且有租賃契約關係存在 
   所以 契約還是用書面的方式比較安全
第三 這是我給你的建議 你與房東最好是以書面的方式訂立租賃契約
   省的將來不必要的紛爭發生

2006-10-31 21:04: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銘律 2 · 0 0

付租金時有無留收据,若有,訴訟對你們有利,若無則建議妥協,否則房東否認到底對你們不利
  

2006-10-27 06:34: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這點我會記住的...
但當務之急是必須先解決眼下的事呢......

2006-10-25 19:21: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止痛劑一瓶 1 · 0 0

以後關乎比較大筆錢財,是兩人以上的契約,都最好要立契約這些都不僅僅是對自己有保障作用的喔!

2006-10-25 17:23: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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