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有點長,希望各位法律高手能耐心看完,謝謝!
我婆婆幾天前收到一封台中行政執行處的公文
請她到該處說明某公司欠稅一事
我上網一查該公司資料
才發現我已過世的公公是該公司董事及股東,婆婆是監察人及股東
但是我婆婆很明白的告訴我他們夫妻不可能當什麼董事監察人
一定是身份證被冒用
所以我就想只要調出公司申請資料就可以看到董監事簽名非本人
所以我請我婆婆以監察人的名義向經濟部申請該公司的設立資料
但是寄來後很失望
因為所有的資料都是電腦打的再蓋上私章
而且我小姑居然也被冒用當股東
我打去經濟部問,他們說股份有限公司董監事不用簽名沒關係
而我要求列印董事會簽到簿影本,也因為89年前成立的公司不需要簽到簿,所以沒辦法從公司申請資料取得董監事及股東簽名
也就沒證明我公公婆婆及小姑身份被冒用
所以現在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自救?
因為該公司是86年欠國家營業稅及所得稅
如果我們沒辦法證明,是不是就要幫該家公司償還欠稅,那86年到現在,累進罰鍰會是幾倍?
而我公公前年已去世,那我先生及小姑不就繼承了負債?
我問的問題很多,歡迎各方網友提供寶貴意見,既使知道一些的也請告訴我,謝謝大家!
2006-10-24 12:51: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豆豆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to努爾哈赤
您說我們可以告對方偽造文書並附帶民事求償
讓該公司替我出這筆錢
請問要怎麼告
到警察局嗎
對象是那間公司還是公司負責人?
還有該公司雖然申請時有將我公公婆婆小姑列為股東
但是我們去國稅局聲請個人的財產清單
並沒有該公司股票
所以也搞不清楚怎麼一回事
2006-10-30 17:36:35 · update #1
這個案件中
該公司涉及偽造文書及違反稅捐稽徵法
這兩個罪不是財政部可以定奪的
你們必須將相關的稅單 及過程提供給地檢署
地檢署會進行偵查
但你的案件比較特別的部份是
86-88年的違反稅捐稽徵法部分
國稅局可能因為過了核課期間(有虛偽隱匿核課期間為7年)所以沒法提供地檢署資料了
但是偽造文書可以告
並附帶民事求償
讓該公司替你出這筆錢
到了地檢署要儘量把你們知道的提供給檢察官
置於繼承
如果你的親人有股東的身分
他應該有股份
如果他的股份值錢 超過負債 那還是有便宜
如果負債超過資產
快拋棄繼承吧
2006-11-01 13:21:25 補充:
偽造文書及稅捐稽徵法都要告 告到地檢署 不要到警察局 告的對象是那公司及負責人 檢察官受案後 可能會要該公司與你和解 賠償民事 這種策略在訴訟上叫做 以刑逼民
2006-11-01 13:23:44 補充:
再補充一件事 不要在檢察官面前提到以刑逼民 他會認為你們只是民事糾紛利用他解決問題 會很生氣 只要告訴他為什麼你們認為有偽造文書違犯墜捐稽徵法 及你們受有損害的事實就好
2006-10-30 12:33: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臺北小陳 4 · 0⤊ 0⤋
1造文書.仍然可以提出刑、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律上刑、民事仍然是有違法的並不因聲明免責權就不用負任何責任!因為這是大法官、憲法、法律違反法律公平性原則。[ .2.爭取機會和希望.釐清楚事實真相。因為你牽扯的法律的法條太多[法律用語] ,廣泛而複雜,不爭取沒有機會,如何的減少傷害才能救自己。刑法是一罪一罰.1.偽造文書有18.種分類.2.詐欺罪.自然就會跑出來,你要把證據收集齊全勝訴的[.機會].會提高。相關刑民法衍生之規定
2012-08-01 10:28: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TO努爾哈赤,謝謝你的補充及提醒,我清楚多了。
2006-11-01 10:27: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豆豆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