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101614391
根據這篇,
我想取得頂樓的使用權,
請問契約該如何擬定?
或者說,
哪位前輩有範本可以給我?
一樓的住戶也需要簽訂契約嗎?
如果一樓其中有一戶,併去其他戶,(就是沒有門牌)該怎麼辦?
2006-10-22 04:47:3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任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麻煩您把範例給我好嗎?
並且教我要如何修改,
感謝您!
2006-10-22 16:43:08 · update #1
頂樓本屬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但可約定專用(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
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
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
約者,不生效力:
一、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範圍及使用主體。
二、各區分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共用部分及其基地之使用收益權及住戶對共
用部分使用之特別約定。
三、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
四、違反義務之處理方式。
五、財務運作之監督規定。
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有出席及同意之區分所有權人人數及其區分所
有權比例之特別約定。
七、糾紛之協調程序。如果您要約定範例,可來信索取(來信時請將本討論內容貼上,記得開啟接受來信功能)
2006-10-22 07:00: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薩克師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