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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題考古題:
下列何者必須立法院立法始得施行???
A行政院之組織 B立法院之議事程序C司法院法官之人數D監察法施行細則
煩請幫我解解惑

2006-10-21 05:55: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宇 2 in 教育與參考 考試

3 個解答

答案是A。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第    4    條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第    5    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  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二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三  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四  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所謂的(狹義)法律即是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而其法律所涉及規定的內容有: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此答案A,即是『三  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必須經立法院立法,(後經總統公布)始得施行之;另答案B法院之議事程序--這只是其立法院內議事程序規定是自掌之職權,非狹義之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答案C司法院法官之人數。--這並非和經立法院立法始得施行(題目)相關之事;答案D監察法施行細則--此所謂施行細則,並非需經立法院立法。自己機關依法律賦予之權限,自行制定公布施行。

2006-10-24 11:20:23 補充:
提醒你!您發的這問題時效快到了....

2006-10-21 06:44: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

答案應該是:A行政院之組織
理由:憲法第61條規定: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誰能制定法律呢?答案只有立法院
至於答案B:立法院之議事程序,「議事程序」屬政府機關一般規定事項,一般而言都以行政命令方式發佈,而且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同法第3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所以立法院之議事程序不用經立法程序
答案C司法院法官之人數:司法院組織法第7條:司法院設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但人數在法條中並無提到,另法院組織法第11條中看到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之類別及員額,依附表之規定。
各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應適用之類別及其變更,由司法院定之。
由以上字句看出其組織仍有法律保留的精神,授與司法院改變地方法院適用之類別及其變更的彈性及權力,而不用每次送立法改變。
答案D:監察法施行細則,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所以監察法施行細則是監察院頒佈,無需立法。

2006-10-21 07:09: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o 2 · 0 0

答案是B
答案是B
答案是B
答案是B
答案是B
答案是B

2006-10-21 06:03: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智凱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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