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10月13日被書展的攤子拉去,他們用流利的口才一直推銷一整套書到好處,說到最後不買那套書不行,他們還解釋說一天其實只要省40幾元,每個月就可以有這些錢,我被他們說的很動聽,拒絕也不好意思,就買下來那幾套書,頭期先付了3000元,而後的每個月都要定期到郵局匯款1390元,共有二十九期,書是還沒送過來,現在的我發現每天要存40幾元其實不是這麼容易,很想退掉那些書,趁著書還沒寄過來,但是我簽下了分期付款約定書,我只簽我的名子在「立約定書親簽欄」裡,旁邊有「推銷人見證親簽」的名子。
合約內容有一點『本人(指我)許諾,依個人經濟能力,以分期付款方式,給付價金,並不逾越本人經濟上之負擔,而為一具體可行之方法。』可是我這幾天的省錢行動,根本達不到每個月分期付款的1390元,我該怎麼辦??趁在書還沒送來之前,我有什麼辦法可以退掉這些書?拜託請各位大大幫我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退掉這些書?
2006-10-21 19:06:4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o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契約簽訂到今天已經第九天了,不過我一直沒接書商的電話, 就是要拖延送書的時間....,我要怎麼跟書商說要退掉那些書?因為書商感覺上不會這麼容易讓我退掉書的, 我今年不到20歲但也超過18歲了
2006-10-22 09:02:08 · update #1
請問你幾歲?如果你未滿18歲,則未經監護人同意所准許的合約都為無效。如果你已滿20歲,則該契約有效。若你要違約,那恐怕你的頭款就要不回來了。不過分期付款若是已經辦理銀行貸款,那要解約就相當困難了。如果契約簽訂未滿7天,應該還來得及向他們要求無條件解約。
2006-10-21 19:47: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