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規定的年歲,到底是用虛歲還是實歲?
比如說:跟未滿十八歲的人性交算犯法,那是虛歲的十八,還是實歲的十八?
2006-10-20 19:41: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u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你好是以國歷的生日為準,且是以實歲喔.
舉例來說若你女友出生民國80年1月2日,
你與你女友在民國98年1月1日的發生關係,那就代表和未滿18歲了.發生關係那依民法:如下
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刑法第229-1條後項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刑法第227條是指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或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的情況,跟第221條「強姦罪」或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的定義不同,是彼此同意的性交行為,因為少了「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的構成要件。
所以是以實歲來算,不是以虛歲
2006-10-20 19:51: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林 5 · 0⤊ 0⤋
「未滿」十八歲是要怎麼算虛歲呢?
「滿」n歲是離出生時達n年以上,反之,「未滿」n歲是離出生時不滿n年。
都已經用了「未滿」這個字眼,那還有虛歲的可能嗎?
2006-10-20 23:37: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具有法律效用的年齡都是以實歲為計算,我曾任職過保險業務員,必須以被保人的實際年齡決定投保的金額,而實歲的計算在法律定義以半年為基準,如79年1月1日生的人目前實歲已算18歲,如果是79年5月1日要到11月1日才算18歲.
2006-10-20 19:50: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lex Chen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