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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停在路邊,突然不見了,地上沒留下任何字跡,心裡非常遭急……,打了110才發現車子是被拖了……,請問雖然我違規在先,可是你們確沒在地上留下任何字跡告知車主,這樣的行為已造成人民的不便,而且當我去到拖掉場,跟警察反應,他居然不承認他們的不對,簡直是氣到極點,難道我們民衆就只能自認倒楣嗎????

2006-10-19 08:36: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綺綺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警方與民間業者執行拖吊作業時,都會拍下拖離時的照片,你可以以其拖吊作業有瑕疵以及作業程序不確實為由,要求警方調出當時拖弔的現場照片,自己並趕緊將自己停車現場周圍都拍一下,以確定地面確實沒有通知字跡。這樣做不能銷掉你的違規單,但是會讓警察忙一陣子,如果照民代或議員共同前往,應該會把他們修理一頓,除了爽之外,你沒有任何好處。

2006-10-19 08:53: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你應該先在現場拍照當作證據.在去跟警察反應.這樣他們才不會有藉口不承認.不然你想要跟那些X官爭辯.小市民只有倒楣的份.他們也不會承認自己錯.只會找理由硬辯.

2006-10-19 08:40: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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