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法律上的先進
在消保法中是否有相關內容指出『營業店家有拒絕出售商品的權力』
及其條文細節;另外,企業能否以匿名或不具名的申訴對於所屬提出規範?
謝謝~
2006-10-18 23:59:2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CARY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可以引述公平交易法的涵蓋範圍嗎~
2006-10-19 13:24:54 · update #1
交易買賣是一種自由行為,一般市場機制是採取「習慣制」,不以明文為交易限制,所以店家可以選擇顧客、拒絕交易,相對於客戶,也可以拒買、選擇店家,這是對等公平的立場,也是維持市場暢通平衡的力量,並不需要明定法規為規範約制。公司企業是否要根據申訴為規範,不清楚您的意旨,您是說公司要因為申訴而對申訴內容為規範、有所作為嗎?還是公司以申訴為條文對所屬員工為「未發生、可能會發生的情況」為預先約束?若是前項,法無明文說明企業必須要對申訴為回應,端看各家企業自己的處置態度,因為所申訴內容輕重不一,必須要看是否有違法為優先考量,企業文化是否重視顧客也是原因,總歸一句:申訴處理是企業良心的一部分,但不代表每一家企業都很有良心!倘若是後項,公司可以預做規定,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或商業習慣,員工就必需遵守該約定,公司規章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2006-10-21 23:54:13 補充:
交易是行為,消保法或公交法都沒有對「拒絕販賣」有所法律規定,那樣子就是箝制消費市場,是侵害憲法保障人民自由的行為。
2006-10-19 04:41: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