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快30歲的哥哥
他每天遊手好閒 好吃懶做
工作每次都做一兩個月 都因為一些濫毛病說不去
還常對媽媽出言不遜 罵她罵的跟傭人一樣
還會虐待動物---->小狗
連我爸都束手無策 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不想要看到他在家裡.........
如果可以用法律途徑去處理他
該用哪一項 ? 哪一條 ?
2006-10-19 17:53:3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黃小蛇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ctt 大大 那就麻煩你了
2006-10-20 02:12:19 · update #1
我有一份剪報資料:女兒在家好吃懶做、被父母親趕出去的新聞!不知您是否願意參考?
2006-10-19 22:48:09 補充:
參考《民法》第 1127條: 家屬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者,得請求由家分離。 第 1128條: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2006-10-20 09:38:31 補充:
親愛的網友:我不知道你家的地址~可以給我電子信箱帳號嗎??...-_-"
2006-10-21 07:17:00 補充:
剪報圖檔資料已傳送~請參考!!
2006-10-19 18:36: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依民法第 1128條就對了!
2006-10-19 18:57: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