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棟大樓有兩戶很可惡的住戶,都不繳管理費,欠了幾十萬,我依照網友的建議發存證信函給欠繳戶,可是欠繳戶一看到存證信函就不簽收,來個不知道沒收到的態度,我應該如何對付這種爛招數.請懂法律的人告訴我好嗎?
2006-10-17 06:44: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dkyeh2502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CTT"網友可否留e-mail給我..我想要打電話給你..不知是否方便呢?
2006-10-17 07:06:18 · update #1
親愛的大大:法律上並沒有說,您必須寄存證信函!小弟之前的建議,是依據:「情、理、法」程序走的!「情、理」已盡;「法辦」登場!建議您:檢具對方欠費資料併存證信函影印本,逕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2006-10-17 16:49:18 補充:
ctt66162002@pchome.com.tw
2006-10-17 22:18:42 補充:
再說一次:(假設對方始終賴皮)取得支付命令後~到國稅局申請調閱對方資產狀況與工作收情形!有工作?申請對方收入扣抵;沒工作,有房子?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自然會辦理鑑價、拍賣對方不動產作業!懂了吧?
2006-10-18 08:57:33 補充:
進廣告~G;F改用封閉合弦方式,比較好彈!
2006-10-17 07:02: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以我們事務所處理大台北及桃園地區社區大廈的經驗來說~這樣的客戶大多屬於:你不催他不繳”類型的人 不收存證信函就連同存證信函及欠繳狀況及最新戶籍謄本一起寄給法院 不要忘了支付命令申請狀 一千元的規費 三十四元的郵票費 全部寄出即可 其實這方式是屬於下下策 到底為什麼不願意去繳的原因是什麼 是否應該先去瞭解? 我都是先去找這些住戶問清楚 真的沒辦法才發函 以事務所出面去說 效果倒是還不錯 先去問看看ㄅ 不清楚再問我吧
2006-10-17 09:56: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