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懷疑食物中毒,除左去睇醫生確認之外,係唔係仲可以打去衛生署備案?
如果係,程序係點?幾號電話?
或者有無更加多資料?
2006-10-16 18:30:3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travian 3 in 政治與政府 ➔ 政府
上面harrysfwong的答案大部份正確,但部份修正如下:
1)食物環境衞生署不會直接接受市民食物中毒備案;
2)衞生署係會參予調查,主要是調查個案對整個社區的影響(例如考慮是否外地傳入)亦作為各種需通報的疾病的調查通報點
根據法例,食物中毒是例為需要通報的疾病,意思是任何醫生如發現有關疾病,必需要向衞生署通報。當衞生署接到食物中毒個案,就會考慮食物環境衞生署作出調查。例如檢查有關食肆,抽查食物樣本等等。因此一般來說,市民無需就個別個案作出會報。如有需要,食環署的調查人員將直接聯絡受害人查詢。
附帶一提,食物中毒本身並不會引致票控。不過,如過調查人員發現該食肆有衞生上不理想時,就可提出檢控咯。
2006-10-18 08:58: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vid仔 3 · 0⤊ 0⤋
衞生署不會調查食物中毒的個案,食物環境衞生署是負責調查市民食物中毒的政府部門,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設有食物安全中心,由一名副署長負責統籌。
若你因食物中毒而需要去公立醫院看醫生,醫管局的醫生是會將你食物中毒的資料,如中毒的性質和狀況等,提交食物環境衞生署。而食物環境衞生署亦歡迎市民就個別的個案,致電到該署作出備案。有關食肆會被食物環境衞生署調查,若發現有對公眾危害的狀況,該署署長是可以提出將有關食肆強制停止營業,嚴重者更會有機會被該署吊銷牌照。
2006-10-16 20:39: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街坊保長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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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6 18:34: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arina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