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值班時去買東西,結果回來東西被偷了.我要負全負嗎?
2006-10-15 22:08:0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是一個50多歲退休的原本公司因為遇到高鐵路線收起來.有幾櫃的機器.我和巳前的同事被留下來看著巳前的東西,因為這陣子家裏有點是都會提前走(想說那些都是重型機器要偷也很難)所以提前二個小時走..結果接班的來就發現有吊車在可是東西巳被吊走拖走.吊車也說不認是雇主,如果是我的錯我要付什麼責任,可是那些都是幾千萬的東西我也付不起~那要怎麼班....幾各位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2006-10-16 15:26:55 · update #1
由於你的工作就是在值班時間內看管這些物品,你提前兩小時離開而東西也因此遭竊,民事上是要負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你的老闆因遭竊而產生的損失,就是你要負責.
老闆可以跟你要這些賠償費用,但是你如果事實上真的沒錢沒財產,老闆也沒輒!這是民事責任,沒辦法把你抓去關的.
至於刑事部分,應該還不足以成罪.
2006-10-17 10:09: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wen 3 · 0⤊ 0⤋
冤有頭.債有主~個人認為:警衛失職,應該有失職的處罰規則!東西被偷,應該立即報案、維持現場並提供線索抓小偷!再者,也要看當時失竊物品的地點與環境、防盜措施,是否與警衛離開崗位有直接關係;除非警衛是受雇專門看管這件物品,否則,就算是保險公司也不會負全責!所以,個人認為:頂多連帶部分責任而已。
2006-10-16 05:50: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1.請問你是那個失使的守衛
如果你是那個守衛.我當然要你負責
但也要看被偷的東西是什麼
你的題目詳述不全
2.還你是私人公司的老闆
你不用負責.但你要對那位守衛的
給他一點處罰.像停職幾個月
或者FIRE掉他
2006-10-15 22:36: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