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友人真實經驗:
一名小偷於偷竊後隨即離開店家,此時店家門口警報器作響,店員立刻前往盤查卻毫無所獲,只好放掉小偷。透過監視器歷史畫面,店家已能夠確定多次行竊的小偷正是同一人,也清楚掌握小偷的面貌,請問:店家可否於小偷下次進入店家消費時逮捕他?
2006-10-13 20:22:4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所以他下次進入店家時,若被店員認出,就有可能被報警當場逮捕囉?
2006-10-13 22:27:39 · update #1
請問一下:何謂自助行為?
2006-10-15 16:28:19 · update #2
嗯~個人有不同想法哦...既然有人證實;且,透過監視器已能夠確定多次行竊的小偷正是同一人,也清楚掌握小偷的面貌~參考《刑事訴訟法》88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2006-10-14 10:39:31 補充:
to.版主對方偷了哪些?您又損失些甚麼?應該有具體證據!或者,下次不動聲色讓慣竊有觸摸東西時,再將對方扭送警局!
2006-10-17 17:28:05 補充:
欣賞→狐狸大俠 ( 初學者 4 級 ) 求知精神
2006-10-20 00:19:06 補充:
to.無奈的人生、狐狸大俠 二位大大~想請教:
如果版主握有之前對方偷竊證據,而小偷再度光臨並拿起物品,版主此時直接將對方扭送警局、並聲稱對方偷竊!
應該可以成立吧?
2006-10-20 09:59:09 補充:
謝謝~我個人認為小偷的辯解會不讓人採信!!
2006-10-13 22:26: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可是,要以現行犯逮捕的話,該小偷必須在該次出現時仍有偷竊行為,否則之前的偷竊行為皆以成為過去式,似乎無法用"現行犯"的規定來逮捕他.
2006-10-14 08:09:59 補充:
不過或許還有另一種方法,民法第151條的"自助行為"或許可行.
2006-10-15 18:40:23 補充:
若報警而警察未到小偷即已準備離開(此次並未偷竊),如此仍然沒有民法自助行為的適用嗎??懇請賜教.
2006-10-15 23:51:32 補充:
用你的案例來說,就是警察來不及趕到之前,小偷即已準備離去,此時你若不抓住他,以後恐怕找不到這個人來賠償你的損失,此時為了保護你自己的權利,法律容許你可以暫時限制小偷的自由,也就是抓住他,你不必因此負侵害小偷自由的責任.
2006-10-15 23:55:23 補充:
用自助行為可能會有爭議的是,當時情況是否已經算是"若現在不抓住他,以後恐怕找不到這個人來賠償你的損失"??如果符合了,即便當次小偷並未偷東西,我想仍是可以用自助行為來抓他的.個人淺見,還請各位前輩賜教.
2006-10-15 23:58:53 補充:
只要你沒認錯人,而且監視器的錄影證據還完整保留,當然可以請警察來抓人,但最好先去警察報個案.
2006-10-16 00:03:41 補充:
至於是否符合自助行為的要件,個人認為,即便小偷一而再的光顧這裡,似也無法保證從此放他離去之後,他一定還會再來,若從此即消失不見蹤影,店家豈不喪失索賠機會!?所以淺見認為是可以主張自助行為的.
2006-10-17 13:42:11 補充:
樓上大大您好~~
我倒是覺得,即便是無罪推定,店家對小偷是否有請求權也尚未確定,但店家仍可主張自助行為.理由在於,
(1)民法151只說"為保護自己權利",店家為保護自己財物之所有權,若符合要件,應可主張;
(2)無人能保證日後警察一定抓得到小偷;
(3)行使自助行為拘束小偷自由後,若聲請法院處理遭駁回,店家還有民法152的損賠要負責,而刑法上原先可能可以主張緊急避難而免責之妨礙自由罪,也會被追究.
基於以上三點,似無過度限制自助行為之必要.
2006-10-19 15:20:49 補充:
"車禍肇事者欲逃逸"
這不就是現行犯?
"若法律允許此行為,則無刑訴88條規範之必要"
逮捕現行犯,是任何人都可行使的權利;自助行為,僅受害人為保護自身權利,在符合一定要件之下才可行使,並非任何人都可以對本例中的"非現行犯"主張自助行為.所以刑訴88條仍具有規範意義.
2006-10-19 15:21:47 補充:
"且所有民事糾紛皆可拘束人身自由"
自助行為規定在"民法"裡,不就是要用以民事??況行使自助行為有要件限制,必須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機關之援助,且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若滿足要件,即便是民事責任,當然可依此規定拘束他人自由.若行使自助行為之人判斷錯誤,聲請法院處理遭駁回,後續刑事上還有相關責任可追究,民事上亦要負侵害他人自由之損賠責任,行使之人並非無責任而對方亦非無救濟之道.所以也不會變成"所有民事糾紛皆可拘束人身自由"
2006-10-20 00:23:12 補充:
正因為有不確定因素存在,行為人必須自承風險,在實際情況下他會有所斟酌,所以我會認為在理論上,如果要件都符合,應該可以主張自助行為.
另,修正一下前面的說法,自助行為應該是主張依法令行為而阻卻違法,若主張緊急避難,恐怕會有爭議!
2006-10-20 00:28:13 補充:
TO ctt 大大
您提到的情況,個人認為若要論以"現行犯",恐怕還是不行!
第一次來會偷,第二次來也會偷,不代表第三次來就是要來偷東西,單純客觀上拿起店內商品,在客觀上確實已經著手,但是在無法證明主觀上有偷竊故意之下,要直接論以現行犯而扭送警局,恐怕會有問題.
2006-10-20 17:06:29 補充:
TO ctt大大
小偷主觀上有無偷竊故意,是店家要積極證明他有,而不是小偷要自己證明他沒有.前幾次的偷竊行為並不能拿來證明這一次也是具有偷竊故意.
2006-10-14 04:05: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Owen 3 · 0⤊ 0⤋
必須要有證據,也就是有證據證明東西是他偷的
指控偷竊,要提證據,否則就是誣告罪喔
依法不得進行搜身(所以對方可以拒絕給你搜身)
如果有拍到他偷竊過程就是有證據,那就可以報警了,偷竊是公訴罪
2006-10-13 20:54: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00000000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