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之前網路拍賣東西.後有一位買家被劫標信騙走.匯款給詐騙集團
現在那位買家去報案了.今天接到警察叫我到案說明的電話.可是很遠.我一點也不想去.我確定我沒有罪.我可以不要去嘛?
或者可以在我家附近的警察局做筆錄就好嘛?
此拍賣我並沒有疏失.我在關於我及得標信裡都有清楚寫出銀行帳號.但買家卻笨笨的匯給了另一個帳號.
我想問的是.我很懶的去.可以不要去或在我家這的警察局做筆錄就好嘛?
警察威脅我說如果不去就上法院再講.態度很差.問他叫什麼名子又不敢說..就掛我電話.打回去也不承認.但我確認過了不是詐騙.確實是警察局.
如果我不到案會怎樣嘛?
如果一天到晚有這種事發生(網路賣東西難免).我不就要全省走透透了..那我的權益又在哪裡?又沒有人補貼我的車馬費?還是如果我去了.我可以叫誰補償我的精神損失嘛?
如果我去了.事後證實我完全沒有罪.我可以告他什麼?如何求償.因為這幾天有試著跟他聯絡.但都不理不睬.實在很不爽.
2006-10-13 10:28:1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但誣告必須是蓄意的才會成立
如果對方報案時是說(懷疑).那我怎麼辦.不就告不成了.越想越不爽ㄟ.
我可不可以回台北後換我去報案.說我懷疑有人誣告我.讓他也跑一趟.瞭解我的心情有多不爽
2006-10-13 11:56:48 · update #1
強列建議:到案說明(以證明你的清白)。依你所述,對方應該是告你「詐欺」。若你確實沒有收到那買家之匯款,請你列印你與買家雙方在信件內容的對話及其他對你比較有利之資料供警方查證,警察機關也會再詳加調查,以證明你的清白。你若不去會怎樣?依刑事訴訟法第71-1條之規定: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檢察官都會要求警察單位前往拘提到案後再將案件移送)。至於你問是否可以在自家附近的警察局做筆錄?這點很難。因為整個案情只有通知你的警察單位才知道,必要時還會請雙方對質。本案日後若認明你沒罪,也無法補償你的損失,因為你們雙方的確是有糾紛,更別談是否可反告他誣告。你的情況,的確很無奈~~又是詐騙集團惹的禍。
2006-10-22 17:56: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正義使者 6 · 0⤊ 0⤋
我一個朋友 最近還莫名其妙被通知要到花蓮ㄑ到案說明.(妨礙電腦使用)....
我只能幫忙開車載著他家四口..準備由高雄出發.....花蓮ㄝ!!聽到就先軟腳了
@@下次..想搞誰.....就讓他ㄑ到案說明就好了...........還不能求償...
2007-04-07 21:42: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風向球蒲松齡 3 · 0⤊ 0⤋
根據以前的經驗你最好到警察單位說明,如果你不去說明案情,警察單位照樣可以移送檢查官審理,但移送的報告內容一定對你不利(因沒有到案說明)通常這種案件一定要到接受報案的警察單位說明案情,不能在就近的警察單位處理,除非重大案件有沒有罪不是自己說了算,既然有人提告,你就要出面說明,否則將審理結果一定對你不利,建議務必到警察單位說明案情如果最後證明你無罪,當然你可以考慮提出誣告並請求賠償
2006-10-13 16:27:58 補充:
對方提告這件事如不先到警察單位說明,你如何提出對方誣告,而且誣告案須待對方提告這件案,最後審查結果而定,如果你真的無罪,才能提誣告,因為目前有罪無罪尚不知道
2006-10-13 11:20: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包公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