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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公然侮辱罪及毀謗罪的定義有何不同?
該如何做區別?
有任何實例可以做解釋嗎?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替我解答
真是萬分感謝

2006-10-12 04:55: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Pinghsueh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309條「公然侮辱罪」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沒有任何根據只憑情緒性罵人粗話 .說某人與某人通姦......無任何根據謾罵都可構成。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戲謔.玩鬧.善意批評.....不構成汙辱第310條「誹謗罪」有具體事實的陳述 ...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等「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一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第二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三項)。」第三一一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2006-10-12 05:39: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月亮 7 · 0 0

公然侮辱
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等
毀謗罪
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等
這樣瞭解了嗎

2006-10-12 18:04:46 補充:
如最近的台北市有位機車人士因不滿交通管制罵xxx罵警員成為被逮補的人這是其中一個例子公然侮辱如在網路上公怖人名字個性如何如何某間管理學院教授大罵同間大學毀謗罪

2006-10-12 05:12: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不及格法匠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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