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各位大大.
因支票被跳票 ,民事訴訟後 ..
今天收到法院 判決 【得假執行】
請問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 怎麼去假執行?
幫忙回覆清楚, 去哪申請?要什麼資料文件的,還要錢嗎?

為什麼被倒錢法院什麼都要很高的費用 .

2006-10-11 12:12:3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得假執行」的意思,就是不用等判決確定,直接就可以拿判決書或判決筆錄去聲請強制執行(是「真的」執行)。你要做的就是,去查明債務人的財產後,到該財產所在地法院聲請查封該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程序;也可以到債務人的戶籍所在地聲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文件就是,你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聲請狀,然後把法院宣示判決的筆錄正本附上去,若有相關證據資料可以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例如國稅局的納稅資料),可一併附上(影本即可)。聲請強制執行要千分之八的執行費用,也就是說,如果你聲請執行一百萬,就要八千塊的執行費。如果你的債權金額不小,建議尋求律師協助。以上,供參考

2006-10-15 21:58:47 補充:
律師費的行情價是五萬,將因案情不同而升減;另外,若有人介紹或熟識律師,亦可再便宜。
以上,再請參考

2006-10-11 13:08: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