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鞭刑國家裡.守法的教導子女是最重要的課題.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大家皆知.但是很難教育下一代正確觀念.以為死了就不必擔心任何事.繼續殺人.人是怕鞭刑較不怕死刑.笑貧不笑娼.的教育已經越來越嚴重了.那些讀法律的專家.如果自己被騙錢時.再來請殺手.這種治標不治本.會改善社會嗎?法律提高監獄時間.浪費資源.鞭刑可減少監獄的增加.監獄進去幾次以後一般人還會習慣進去.鞭刑打過之後很少人會再犯.
2006-10-10 11:26:1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楊龍谷0935239693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其實從社會的角度及你個人的角度去看,一個犯法的人有沒有公司會用他呢?
法律保護人的基本人權,當一個犯刑法221條之人被三審定罪後,如果這個人關完後讓你來出錢請他照顧你生的女兒你會要嗎?同理心想一下
不過我們看到新加坡的法治法度非常的成功,事實上有二個,一為你說的鞭刑,二為國人對法的認識及教育的成果,用在台灣其實不太有效果,因為死他都不怕了,再犯多被打幾下而已(傳說中的 沒差 ),心態上教育上相差這麼大的二個國家,實在無法相比.
要改,先從貪瀆的政府.亂到不行的教育先下手才是真的百年大記
2006-10-10 16:32: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鎮靜一 點 5 · 0⤊ 0⤋
打到死這方法怎麼樣?
2006-10-11 21:34: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大什麼大? 3 · 0⤊ 0⤋
我覺得如果要鞭刑的話
哪乾脆死刑還比較痛快
一槍就死
2006-10-10 12:50: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