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借款的擔保人,公司破產後,我持份四分之一的房屋被債權銀行申請查封,日前已收到法院的估價通知書,金額為80萬。
另外,我以上述標的為抵押物跟某甲(要好的朋友)借款100萬,尚未償還。
我的問題是:
1.A.由擔保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銀行)與B.抵押借款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某甲)是否都會記載在建物謄本上?
2.A.由擔保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銀行)與B.抵押借款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某甲),標的物之拍賣所得的分配優先順序為何? 及分配方式為何? 若一拍成功,某甲是否有可能獨得扣除執行費用(7/1000?)與土地增值稅後的金額?
3.此次查封是由銀行所發動,某甲是否需要申請“參與分配”才能分到拍賣所得? 如何辦理“參與分配”?
謝謝您的回答,萬分感激!
2006-10-10 18:49: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bambooeast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拍賣估價通知書載: A銀行:債權人,甲(抵押權人),B銀行、C銀行:假扣押。 2.建物謄本載: A銀行:債權人,登記時間為95年;甲(抵押權人,存續期間為88年到91年)。 3.甲的抵押權沒有作塗銷登記。 4.我因無知成為擔保人,也是受害者,所以我希望甲能分配到大部分拍賣所得。 問題: 1.拍賣所得分配優先順序?分配比例? (借款債務與擔保債務都超過拍賣估價金額) 2.甲應如何具狀聲明參與分配?(程序?文件?) 3.如果甲優先受償且已具狀聲明,甲是否應在法院公告一拍的期間內“向法院主張銀行之拍賣是無實益”? ( 如何主張?程序?文件?) 法院會如何處理? 謝謝!
2006-10-14 10:19:21 · update #1
1.A.由擔保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銀行)與B.抵押借款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某甲)是否都會記載在建物謄本上?抵押借款謄本會有抵押權登記,而若是保證債務因未有抵押權所以不會有抵押權登記,但查封之後會有查封登記2.A.由擔保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銀行)與B.抵押借款引起的債務(債權人是某甲),標的物之拍賣所得的分配優先順序為何? 及分配方式為何? 若一拍成功,某甲是否有可能獨得扣除執行費用(7/1000?)與土地增值稅後的金額?分配款順序是1.增值稅2.執行費用3.抵押權人4.其它稅欠5.普通債權,所以甲在抵押權範圍內有优先受償權,這部份在一拍之後甲可向法院主張銀行之拍賣是無實益,(拍賣所得不足清償先順位抵押債權)3.此次查封是由銀行所發動,某甲是否需要申請“參與分配”才能分到拍賣所得? 如何辦理“參與分配”?某甲要具狀聲明參於分配,有些書記官在做分配表時會依假扣押債權或是抵押權金額予以保留,但這不是標準做法,最好還是聲明參與分配
2006-10-14 05:32: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與某甲的債務有設定抵押權嗎?
2006-10-13 03:52: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加強步兵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