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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離婚後要再婚需要一段時間才可以..請問法律上是規定多久才可以再婚

2006-10-10 10:03:51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婚姻與離婚

7 個解答

半年 至少要半年 要在結婚的話 必須要提出單身證明{去地方法院申請就有囉!}

2006-10-10 10:32: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是的.要新版的才正確

2006-10-21 06:04: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平衡"的發表才是對的,你可以去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網站,查詢有關婚姻部分的法條。

2006-10-14 07:16: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拉斐爾 2 · 0 0

告訴你
我認為
戶政事務所辦完
只要配偶欄空白
就可以
我想也可一起登記
新老婆

2006-10-12 15:10: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林 2 · 0 0

離婚多久才可以再婚聽說離婚後要再婚需要一段時間才可以..請問法律上是規定多久才可以再婚現在不用等嘍隨時想結都可以.舊民法第九百八十七條原規定離婚婦女有六個月的待婚期間,離婚婦女如果再離婚六個月內結婚,前夫或前夫的直系血親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後婚之訴,除非離婚婦女在離婚六個月內已分娩的話,才不受待婚期間限制.這樣條文與其說避免子女血統不明,不如說是父權思想的彰顯,是很不合時代潮流的,其實要分辨子女為前夫或後夫的子女,醫學已有基因鑑定之技術,可以避免血統錯誤,而離婚婦女即使在離婚後六個月內要結婚,後婚締結時是否懷有身孕,也可以藉由產檢而得知,因此不會有混亂子女血統的情形存在,所以再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就公佈刪除民法第九百八十七條`第九百九十四條子女待婚期間限制及前夫與前夫的直系血親的撤銷權的規定.

2006-10-10 20:17:2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6 · 0 0

只要是單身,都有結婚的自由。但最主要是怕有【前種】,不然馬上就可以結婚!!

2006-10-10 10:08:2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Jay Wang 4 · 0 0

女生要6個月以後.因為怕有身孕而不知道誰是爸爸.
而男生就沒有規定

2006-10-10 10:07:2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Ringo Lin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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