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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06.10.09 中午 接到11:30左右 嘉義市第二分局偵查隊的到案通知!
他說我違反了 LV 的 商標法,要我到案作筆錄!!

因為我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實在很害怕!!
所以在當天晚上8:30左右我就到案說明,並一一回覆他!!

他問我是不是在奇摩拍賣販賣仿冒的LV?
我說有販賣LV,則LV應該是仿冒的!!

然後他問我賣出了沒?
我說沒賣出!!

問我下架沒?
我說下架了!!

他問我包包的由來?
我跟他說,包包我是向另一個賣家買的!!
並把與那位賣家的交易紀錄全都列印給他們!!

他問我為什麼要販賣?
我跟他說,因為容量太小不實用才再轉售!!

問我還有沒有販賣其他的LV?
我說沒有!就只有那個而已!

問我買進的價格跟賣出的價格?
我說都一樣!

問我的職業?
我說我無業!!

總之問了一些問題!!則買來的包包也被沒收了!!

我還記得他問我要不要找辯護律師跟家長到案?
我都跟他說不要!!((因為我怕我家人來會擔心!!))
不知道請辯護律師會不會比較好????

另外我是昨天才被通知作筆錄!!
他叫我在等法院傳單來!!
但不知道法院傳單來要多久才會寄來????
因為我都煩惱到睡不著!!!

然後像我這樣會判什麼刑責呢??
會不會因此留下不良紀錄呢??
真的好擔心!!連家人每個也都在為我擔心!!好想死一死算了>
除此之外還要賠很多錢嗎??
因為我沒工作,沒錢賠該怎麼辦??

2006-10-09 17:53:34 · 1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芳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TO: DANIEL*WEI
你有必要說話酸人嗎?!你以為我很愛買仿的嗎?!
當初他的照片也是拍的很清楚!
有法國製種種之類的mark!
難道我們花錢受罪就是應得的?!
我只能自認倒楣~第一次買LV就出事!

2006-10-11 13:09:23 · update #1

14 個解答

販賣仿冒商標之物品,依商標法第82條之規定,需型為人名該商品之商標係仿冒,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明知為仿冒仍然販賣的話,是不構成犯罪的。實務上判斷善否明知為仿冒品,最常見的是以價格作比較,仿冒品之價格遠低於真品,因此,所販賣者之價格如低於真品甚多,會被認定明知是仿冒品。如果有罪,依照商標法第82條之規定,處ㄧ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之罰金。照你的情形來看,只販賣ㄧ只,也未成交,沒有圖利益,檢察官及可能要你寫悔過書然後給予緩起訴。別擔心,也沒必要請律師辯護。如果真的緩起訴,只要在緩起訴期間內不再有違法行為出現,這件案件就不再追究。至於多久會收到法院之通知,別及等不了多久的。商標專用權人應該不會要求太多,她們主要是追貨源,你提供來源,她們應該會諒解才對。

2006-10-09 18:18: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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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6 01:51: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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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20:22: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網拍不小心觸犯商標法】.法律分類非常詳細多而【複雜每個行業】有所不同範圍亦 不同..法律違反 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各種 衣服 、款式、皮包、飾品、鞋類.食品 .化妝品. 藥品含.健康食品.外包裝.各種 遊戲. 晶片及 各種 電腦軟體、代理商法律糾紛時有利的證據..法律是講求證據不是口舌之爭...侵權問題.法律分類非常詳細多而複雜!

商標logo.侵權.設計.迴避.商品化等等【違反公訴罪行刑期】.【刑法新修正商標法參考意見 95條96.條97.101條】.代理商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2012-07-09 10:29:1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你可以去推廣Yahoo購物中心的商品,http://tw.partner.buy.yahoo.com/help
就跟Yahoo拍賣一樣,只是你不需要準備商品,也不用寄東西
每天花5分鐘貼貼文章在部落格,賣出去就有紅利現金可以拿

這也是網拍賺錢增加收入的方法,也沒有違法問題
最重要的是Yahoo不會騙你,而且是免費的



yahoomoney.pixnet.net

2012-05-27 03:13:3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

我是今天警察到我家的...也是嘉義的警察....有人可以給我意見ㄇ....謝謝

2007-01-11 12:37:5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咪咪醬 2 · 0 0

To~小桃
我和你一樣,也在嘉義~9/22他們還到我家搜,不過我到現在還沒收到傳票??也蠻緊張的,你收到了嗎?

2006-11-09 12:04:06 · answer #7 · answered by ╭☆Elaine☆╮ 2 · 0 0

TO:小桃
我和你遇到相同情形,地點也在嘉義市第二分局,賣的也是朋友送的LV(仿冒的),原本只想出清,沒想到因而觸法,這是會留下前科的,讓我這個一向奉公守法的老百姓久久無法釋懷,唉~沒辦法,顯然我們在這方面太無知了,就當作得到教訓吧,我在你前一天被告知,作筆錄時我看了一下有十幾人遇到類似情形,現在等收法院傳票出庭,出庭時有檢察官書記官和警員各一名,時間很快就結束,記得乖乖認罪,有人只沒收沒罰款,有人罰個幾萬,希望我們是前者,日子還是得過,別難過了,加油!!
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曉美

2006-10-17 10:19:09 補充:
TO:小桃
我是小美,我在雲林,我們保持聯絡好了,誰先收到法院傳單,彼此通知ㄧ下,也好有個心理準備,看來得賠一筆錢了,要有心理準備喔^^meei516@yahoo.com.tw

2006-10-12 05:16:57 · answer #8 · answered by 小美 1 · 0 0

TO: COCO
我也只有賣一只!但沒賣出去!
且是第一次買LV的包包就出事!很衰!
當初是覺得包包太小想在轉賣掉!不疑有它!

前兩天我還有去問那偵查員!
他說最多就罰錢!要不就沒事!
就是叫我等法院通知!
他說我們這的檢察官很好!
幾乎都不起訴!但我還是很擔心!

我有問他包包會不會退還?
他說包包是真品的話就會退還,假品就是沒收!我也不曉得!@@"

2006-10-12 16:17:22 補充:
TO:小美
你是雲林?還是嘉義?台南?
其實~我已經慢慢克服了~但還是很怕!
因為長這麼大第一次進到警察局!
感覺有一股說不出話的感覺!

2006-10-13 17:21:26 補充:
TO:COCO
我想也是吧!我只能祝自己好運!
PS:有點簽大樂透的感覺!
但是~是深怕中到大獎!

2006-10-11 13:33:58 · answer #9 · answered by 小芳 3 · 0 0

物證齊全,還能怎能說,我的案件是只有拍賣一件(到家裡搜索,家裡也都沒有包包,皮夾是朋友送的不想用,所以就拍賣,買的人就是警察的老婆),身心煎熬前後三個月,終於定讞>>>>>>罰款二萬元,緩刑一年。比照我的標準你想你的CASE應該是會罰多錢呢?
唉!!還是祝你好運啦,我看過有的檢察官只有沒收皮夾也未罰款啊!!!

2006-10-13 08:47:38 補充:
TO:小桃
我到警察局做筆錄時,警察都是很客氣啊,還請我喝茶旁邊坐,也是說一樣的話:沒事的,你們不是大宗販賣者,頂多是罰款而己。
但是判的人是檢察官不是警察,只能祝你好運!!!!!

2006-10-11 10:31:43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COCO 1 · 0 0

第 62 條 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一 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或以該著名商標
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
體或來源之標識,致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
二 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
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或服務
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第 81 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 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 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
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 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
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第 82 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從前揭商標法法條可知,不管是民刑責任,侵害商標權需你明知為侵害商標權之物仍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始足當之。

但重點在於,你要如何證明你不知是仿冒品?

1.從你賣的商品上商標標示.質感.價位是否明顯可知是仿品?

若維妙維俏毫無破綻,你辯稱不知還有可信...

2.或者寄望你的上游肯罩你,供明未曾告知你這些是仿品。

2006-10-09 22:08:56 補充:
本站提供線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http://sealawyer.idv.tw/諮詢電話﹕02-2371-3345【週一至週五9:00-17:00】諮詢信箱:sealawyer4119@yahoo.com.tw 3.有之前網路上賣仿冒品的廠商求償案例可以查詢嗎﹖答:廠商求償案例.目前.小的查不到但可提供以下做為參考http://www.ettoday.com/2003/12/19/10846-1559982.htmhttp://www.ettoday.com/2004/02/05/339-1581734.htm

2006-10-09 22:12:07 補充:
希望你能渡過難關,基本上可以請辯護律師,幫你辯護要不然到最後判有罪的話,可能就是五萬元以下的罰金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不免會讓你的家人擔心,如果金錢上許可得的話,請辯護律師最好,加油!!

2006-10-09 18:00:33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不打藍不打綠專打蝦迷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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