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謗罪...是要以什麼條件成立?需要蒐集多少的證據?錄音?需要錄多少...相關證人?需要找多少個...人?
2006-10-08 12:43:5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心聽塵音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損害、妨礙他人:名節、榮譽、信用或人格,就是《刑法》第二十七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毀謗罪...是要以什麼條件成立?答:請參考《刑法》310第三項、311條全文(如后)!需要蒐集多少的證據?答:對方發表傷害他人名譽的:書面、錄音資料或人證!錄音?需要錄多少...答:足以證明為當事人所表達之意思即可!相關證人?需要找多少個...人?答:一個就夠了!※其他說明:要讓法官判決成立:當然,對方承認最好;不承認,舉證(錄音、人證),則是支持控告依據的佐證資料!參考條文:309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310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311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312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313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314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2006-10-08 13:32: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