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月跟朋友合夥開設一家咖啡店,當初為了免開發票,
資本額填寫16萬元,申請了一個"食品行號",
當初登記的負責人是寫他的名字,登記為" 合夥 ",股份是50% 50%,
公司運作正常了,他覺得我沒有利用價值了,他便叫我離開公司自己去找工作,那我就已經不算是公司的股東了,我能做什麼事情自保呢??
我什麼都不要,只要完全跟這家公司脫離關係跟不用負任何責任就好
我很怕他利用公司去借錢或是公司有負債時,會牽連到我,
今天是他自己叫我退出的,我到底該怎麼作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而且現在我也找不到他的人,營登及公司大小章都不在我這邊!!
這是最麻煩的地方,有沒有懂法律或是懂這類型的高手大大能夠幫幫我!!
或是幫我辦的?? 非常的急急急....
請跟我聯絡好嗎??0 9 5 5 0 9 4 4 4 6 小陳
謝謝大家!!
2006-10-06 23:40: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電影狂熱者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存證信函我該怎麼寫??
2006-10-07 07:42:32 · update #1
那我存證信函的步驟是??總不是我白紙寫下去就可以了吧??大家幫忙一下吧!!我快瘋了!!
2006-10-07 09:58:15 · update #2
小陳:不是我說你,你可真老實ㄚ!-------------------------------敬致?台鑒:本人?身分證字?爲創業需要、接受要求,於民國?年?月?日,投資新台幣?元整,成立?店 登記編號:?茲因?緣故,經貴我雙方同意,於民國?年?月?日正式解除合作投資關係、由台端賡續全權負責?咖啡店 登記編號:?經營,爲釐清、證實爾後該營業所經營責任關係,一概與本人無關!特此存證、函請台端確認,如台端有所異議,請於民國?年?月?日前以存證方式,具體說明,以維雙方權益!
2006-10-07 13:25:53 補充:
如果有第三人知道這件事情的話,可以先電話聯繫說明一下、同時將副本寄給他!
2006-10-07 09:13: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建議您用..存證信函..通知.請他於一定時間內辦理合夥登記的變更..如果有投入亦可請他清算.將您的一份退回.如果不於一定時間清算.將反映主管機關處理.
2006-10-07 05:47: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網路師爺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