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看的憲法都是重點整理
1.立法院各政黨黨團至少應有立法委員(八人)方得組成.
2.關於立法黨團,每一黨團至少應有立法委員(五人).
這兩各重點整理,意思有不衣樣嗎?
為何人數不同
還是有一條數字是印錯ㄚ.
我怕我會背錯.
可以幫我確定一下嗎?
就有一條題目:
關於立法院黨團,下列何項正確?
A.任何政黨均得自組黨團
B.無黨籍立法委員不得組黨團
C.政黨不得合組黨團
D.每一黨團至少應有立法委員五人
答案是D
這條題目可以幫我詳解嗎?
2006-10-07 08:56:3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小 1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這個題目以兩條法律條文即可解之:依據《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向中華民國政府登記有案,在本院有委員席次五位以上之政黨或聯盟,得以借用方式申請在本院設置政黨黨團辦公室。所以這是有關黨團辦公室的設置辦法。接著依據《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六人以上。但於立法委員選舉得票比率已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不在此限。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委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合組六人以上之政團。前項政團準用有關黨團之規定。所以關於你所說的立法院各政黨黨團至少應有立法委員(八人)方得組成這是錯誤的,可能是舊條文所寫的。至於A選項所說的任何政黨均得自組黨團這是錯的,因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很清楚,凡是每一黨團至少須有六人以上。但於立法委員選舉得票比率已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不在此限。所以並不是任何政黨皆可以自組黨團的。B選項說無黨籍立法委員不得組黨團這是錯誤的,因為立法院組織法三十三條規定說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委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合組六人以上之政團。所以B也是錯的。C選項說政黨不得合組黨團,這根本是違法的說法,自然是錯誤的。D選項說每一黨團至少應有立法委員五人這是對的,因為只要該政黨的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五的話就不必受到六人以上的規定,但是必須要受到《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二條規定,因為這樣才能在立法院中設有黨團的辦公室,故答案是五人。
2006-10-09 21:43: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世民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