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最近有建商跟我們社區的住戶提議改建
因為建商欲討好一樓(強佔地下室)及頂樓(早期違建加蓋)住戶
建商願意補償每戶一樓與頂樓約60萬左右
但小弟家今年年初裝潢花費200萬
建商卻不願意酌量補償
其建商的理由是"裝潢是你家的事,是個案"
小弟猜測建商只要巴結大部分人
(因為都市更新的改建只要全體住戶的大部分人同意即可)
確可以達成其目的
故小弟請求詢問各位賢達之士
就竟如何才能讓此事能圓滿解決
謝謝!
2006-10-06 08:01:1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Taira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實務上來說,不論是政府跟建商在推動都市更新過程裡面,都只怕兩種人。一是不怕死,一是不要臉。所以要圓滿解決這件事不困難,只是看要用什麼方法而已。
如果這兩種人都不想當,那註定是會被建商吃的夠夠。畢竟從法理上來說,建商說的並非沒有道理。
2006-10-11 18:16:03 補充:
25條之一寫的內容在法條上
有力,實務上反而會對想使用的人造成很大的阻擾。試從政府的角度出發就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了。
2006-10-06 11:27: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魏經執行長 7 · 0⤊ 0⤋
按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只要地方政府核可計畫,屋主同意比例達門檻,就可進行都市更新。如果你們社區住戶意願很高,您是較居劣勢的。本來這個條例是為排除一些惡意阻撓更新的住戶造成的障礙,可是對您這種狀況的屋主,看來卻是保障不夠。為了保護您自身權益,恐怕要花費相當多的心力和時間來協商了。若是和您條件相仿的住戶不少,或許就較容易談判了。
2006-10-11 10:11:24 補充:
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五條之一(節錄)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如屬前項採多數決方式辦理報核者,對於不願參與合建協議之土地或合法建築物,得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或由實施者協議價購;協議不成立者,得由實施者檢具協議合建及協議價購之條件、協議過程等相關文件,按徵收補償金額預繳承買價款,申請該管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徵收後,讓售予實施者。
2006-10-11 06:09: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ac99 2 · 0⤊ 0⤋
樓上ㄉ大大說的真是好貼切 ^_^
其實在實務上常有這種問題
建議你可以找同社區的住戶
跟建商要求,如果建商不
回應你可以申請調解,
非不得已可以透過訴訟一途來解決
雖然依法不需全部住戶同意
但是還是可以依此提出異議
2006-10-07 17:44:0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愛go網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