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到期,房客找不到,私人物品、電器用品以及傢俱都在請問怎麼處理?
目前已經寄過存證信函....
2006-10-05 13:56:2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嫻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存證信函已寄發,日期一到,請管區警察及鄰里長立會當證人2.把他之私人物品、電器用品以及傢俱拍照後,存放在特定之空間,寫存證信函通知他,其私人物品存放之處所3.請他自己去拿
2006-10-05 19:19: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佑一 7 · 0⤊ 0⤋
租任契約上不是都有註明:逾期未搬離之私人物品,任憑房東處置,不得異議.就知會一下管區警員,自行處理吧.
2006-10-06 13:14: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私人物品都在?搞不好出事了!!到警察局通報人口失蹤,請警方協助尋找吧!!
2006-10-06 23:15:35 補充:
應該還有押金和水、電...的後續處理問題吧?
2006-10-07 14:19:41 補充:
還是要找到人比較好!
2006-10-05 15:51: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