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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地下室機車停車位,長期被無人使用~車身佈滿灰塵之機車(有車牌)佔用,害其他人車子沒地方停,請問怎麼處理?管理室查無車主資料,不知車主是誰?請管區派出所協處,結果警察說他們無法告知車主是誰?亦無法公告拖吊,叫我們找清潔隊,但清潔隊說只對無牌車輛以廢棄物處理,有車牌車輛他們亦無法處理!叫我們找警察,雙方都在互推責任,請問知識名人大哥大姐能否幫小弟解答怎麼處理?感激不盡~

2006-10-04 19:18:4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因為該機車長期停放,而且佈滿灰塵,即使有車牌,一樣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可由警察機關前往貼單子通知車主限期自行處理,屆期未處理仍然可以根據車籍資料,由車主拋棄所有,讓環保單位將機車拖走,該車報廢處理,不過就是要能找到車主,當然沒有問題。

上述的廢棄物清理法通常是用於一般道路,妨礙到路使用時,警察機關才可以如此作為,本案是在該社區地下室停車格內,又另當別論,公寓大廈管理規則並沒有賦與管理委員會如此的權限,但是變通的方法,可以經過住戶會議、管理委員會決議,發文給管轄地的分局,敘明原因,請求協助。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某些公務員的心態,何況這又不是刑案,口頭上說說而已是沒有用的,所以要搬上檯面上來講,要正式行文給公所及警察分局,或是需要選票的人,標榜為民服務者,一定會盡快為您服務的!

補充說明,不能自行拆下車牌,這是違法的行為,更何況您已經連繫過相關單位這些單位已經得知是有車牌的機車,後來車牌不見了,豈不令人懷疑,即使無法查出違法者,這種行為是要不得的。

2006-10-08 02:51: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風雲再起 7 · 0 0

找支大棍子,叫回答您的警察屁股翹起來~給我用力打下去!【辦法一】有竊賊把贓車停在這裡,到派出所問這個警察:贓車是如何處理的??要不要先把車子拖走、保管,以保障被害納稅人權益??還是等著吃《刑法》127瀆職罪?警察認倒楣、查察確認是否為贓車時,即可知道車主!!【辦法二】告訴警察:我撿到東西!希望辦理失物招領!備案後,把車子牽去警察局要他們保管!當然,逾越法定期限後,車子就可以任憑處置了!P.S打警察屁股是開玩笑的,別真的打,ctt不負責的!!

2006-10-09 09:59:14 補充:
在這些公務人員處理之前,您可以先拍照後、將這些無主機車集中一處,再拍一次照片,然後公告住戶認領!※至少可以先解決一些停車困擾!!

2006-10-09 19:07:46 補充:
不要太指望公務人員會主動到社區地下室幫您處理事情!!

2006-10-04 20:43: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1.很簡單稱沒人注意時把該車之車牌拔掉,再通報清潔隊處理,這是最消極的做法我試過有用但是不要被人或攝影機拍到以免被車主告破壞他人財產而留下證據,尤其是該車主也住在你們社區,他也有使用机車停車位之權力.
2.把該車拍照起來貼在幾個社區居民常出入的地方並註明該車長期不使用而佔住停車位嚴重影響其他居民停放之權利等句子,但是最好先經過管理室同意或管理委員同意再貼視給大家看,讓大家引起更多的共鳴.
3.另外要提醒的是該機車長久不使用除了會積灰塵,久了就會漏机油時間一久地面就會有机油如果擴散到騎到騎机車經過就會滑到,而且地下室的環境是屬於陰暗潮濕的環境那該車就會成為病菌成長的住所,故重點積極的做法就是引起大家的注意再看反應如何,如果運氣好有人會比你早出面解決這個机車,
4.我記的如果要請警方把這樣的車拖走,他們要付拖吊費給民間的業者,而且還要打報告很麻煩的,甚至還要做該案件的後續處理市有階段性的,更是麻煩,而叫清潔隊處理是快的,他們的條件很簡單就是無車牌他們就可以以廢棄資源來處理.
5.而我個人運氣較好一點我處理的那台車是停在巷到造成出入不便,而該車車牌又是很久的車號,也曾請警方處理亦是不了,故我再觀察一陣子才敢將車牌拔掉再趁垃圾車後面那台資源回收車告訴他那台車放很久無車牌可以載走,結果那個清潔員約晚上10點開了一台3輪車及帶了一個幫手合力將机車抬上去他們就走了,隔天早上那條巷道大家騎過去都帶著微笑離開.
6.如果引不起公憤也沒人處理,那真的就要拔車牌,而且你還要把該車牽到外面這樣清潔隊員或資源回收的叫賣他們才會願意收.

2006-10-04 20:10:2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2490 3 · 0 0

我覺得該車 有可能去(之前住那的人所留下的
(外人不會無聊到停在那 積灰塵)
可能是忘了牽走! 還是不想要了 乾脆就丟在那了
我們公司地下室之前也是有幾台都積滿灰塵的機車沒人認領!
後來確定都是沒人的!(應該是之前離職員工所留下的 =>猜測)
處理方式是.......載去報廢 @@"
雖然沒有相關證件(行照之類的)
但還是有"人"收留它們了 還賺一些$$
說穿了 就是被載去拆掉賣了 就這樣~~

2006-10-04 19:28:2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G90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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