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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堆...我都眼花撩亂....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感激!
1.買了二手仍保固的3C產品,賣方說物品都是好的,還說有哪些配件,寄來完全不符合,也不能用,多次通聯要求他處理,最後他關機不連絡,這算是構成詐欺吧?
2.才900元,但她處處敷衍.我想給他個震撼教育
3.存證信函據說是告訴賣家有盡到通知責任,但不具法律效率(我不想寄存證信函,因我已多次要與他和解處哩,是他不領情)
4.網路報案後什麼時候還要再跑警局一趟呢(據說網路報案的程序裡還是要經過警察局的文書處理才具有法律效果)?
5.告她詐欺後,要是他忽然退款,但我不想那麼快和解時該怎麼做?因花費的精力太多,想要它貼補精神損失
6.網路報案後可以到消保會那再提出申訴嗎?
7.成立詐欺的案件,若是申訴成功或敗訴時我該負擔哪些費用?
8.我在PC跟他買,是買方身分,但我後來有要求他在我的賣場下標,內容雖是寫我向PC賣家買3C產品以及哪些配件等,但這時我的身分就是賣方,而在Y拍的評價上時,我們的真實互動就是他為賣方我為買方,我不太想扯出Y拍,因為我的資料是假的,但所有跟他回覆的內容都在Y拍上,這樣跟法官講請楚法官應能理解吧?
9.詐欺案的處理流程為?

2006-10-04 19:09:0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版主辛苦了! 一.控告詐欺:必須以事實認定,勞民傷財!二.存證信函:是爲了加強澄清模糊的事實,這件事已經夠清楚了!三.網路報案:是警察提升形象的噱頭,還不如直接到派出所處理!所以:建議您找消保官處理,速度最快!消保官裁定的話,如同判決,對您來說:既快又有保障!

2006-10-04 21:16: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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