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案偵結 林華德李恆隆徐旭東等起訴 扁嫂證據不足
更新日期:2006/10/02 15:00
喧騰一時的太平洋百貨經營權爭奪及後續衍生的SOGO禮券風波,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包括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太流董事長李恆隆,以及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等六名被告,檢方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另外,捲入禮券案的第一夫人吳淑珍,檢方指出,無法用吳淑珍間接收受李恆隆提領的禮券,認定有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或者共犯背信等罪,因此,全案簽結。台北地檢署也將在稍後下午三點半,對外舉行記者會,說明全案起訴的詳細案情。
以上轉自奇摩新聞
我們不是才該是國家的主人嗎?國家元首說的話可以都不算話?當初陳總統怎麼說的?如果第一家庭有收受任何SOGO禮券將自動請辭下台,再來又改口說"直接"拿?這是代表我們人民領導政府的一個元首該說出的話嗎?牽扯不清的官商勾結再再說明著扁嫂跟禮券案的緊密聯繫,就這樣以證據不充足列為不起訴,那徐旭東也不應該起訴,因為他也只是被爆料喝花酒就證據確鑿要判刑?抓姦在床,這點都不清楚?台北地檢署的司法公正到哪裡去了?
2006-10-02 23:34:03 · 11 個解答 · 發問者 名偵探蝌蚪 1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台灣司法?
台灣司法已死.....
或是只用在保護有權有勢的政客身上
保護人民?您認為人民憑什麼要被保護?
對政府來說 人民只是棋子 只是籌碼
像現在倒扁/挺扁兩派集會遊行
不就是在比誰的棋子多嗎?
誰多就誰贏 就跟跟小孩子玩彈珠一樣
數量多的就贏
國家元首說的話可以都不算話?
是的 因為你的總統是陳x扁
人民永遠不會是國家的主人
扁皇帝當道 人民只能認命 自求多福
新聞報導過多少的不公平事件?最後老百姓都是輸家啊!!
別再妄想台灣的司法會保護我們這些死老百姓了
國家的遊戲規則 不是我們在定 而是他們
ps:個人觀點 偏激者請勿無聊發起筆戰 台灣已經夠亂了...
2006-10-03 00:11: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ei 3 · 0⤊ 0⤋
這有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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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01:09: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大家似乎理解事情不完全
禮卷有編號
消費時百貨公司確實會登記
但它的登記只是確認該消費禮卷的編號以註銷該禮卷
並不會記錄使用人姓名
除非使用人消費時同時使用信用卡在帳單上留有紀錄
利用時間差而查出黃芳彥. 吳淑珍等人所消費的禮卷
若僅單純禮卷消費就像使用現金消費一樣
櫃檯小姐雖可證明吳淑珍使用過禮卷
但無法證明她所使用的禮卷是哪張
因此就吳淑珍是否構成受賄罪的關鍵人物是李恆隆
但他也是共犯之ㄧ 彼此間有利害關係
他若保持緘默 檢察官奈他何
因此台北地檢雖然起訴李恆隆但非依據行賄罪
檢察官是人而非神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若因此推導出司法不公 檢察官偏袒特定人物的結論
未免言之過早
而且想大家似乎被新聞誤導了
吳淑珍並非”不起訴” 只是就目前檢方所掌握的證據未達起訴階段
而暫時"簽結"而已
北地檢決定簽結而非對吳淑珍下不起訴處分應該已經承擔相當的壓力了
畢竟如果為不起訴處分,原則上之後司法就不可以對吳淑珍就此事件再行偵辦
而簽結不同,可以因日後證據浮現而再行偵辦
前陣子劉泰英第一審有罪判決也是因為李登輝時代過去
證人不再畏懼他的權勢而使他的案件有偵辦的可能
我覺得社會大眾對司法有期待是台灣民主的表現
但也不要過度期待
檢察官是人而非神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當新聞媒體皆曰該人有罪時
要想想新聞媒體的憑據為何
當電視銀幕上的政治評論人常以"我聽誰說----"為由
推導出他(她)所認為的結論時
觀眾或許應思考"若我是被評論的人,因為此評論人所說的理由或
未提供消息來源的理由
而認定我有罪的話_____是否公平?"
台灣媒體要有新聞自由, 但也要負起誠實報導的義務
台灣政治評論人要有言論自由, 但轉述他人說法時不應該加油添醋
台灣人民要有知的權利, 但也要思辯而非一味人云亦云
2006-10-05 20:39: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ky 1 · 0⤊ 0⤋
好消息!!好消息!!
有錢人有福了!!
SOGO案簽結內容:
檢方簽結吳淑珍的理由,係吳淑珍並非公務員,且收受禮券僅廿七萬餘元,與太百數百億龐大資產不符比率...
大加快多賺點錢吧!!以後偷竊被抓就死不承認..告訴檢察官..我家有上億財產..我怎麼可能去偷這幾千幾萬塊的東西..完全"不符比率"嘛...
可笑至極!!
悲哀!!
2006-10-05 05:42:4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盡頭 7 · 0⤊ 0⤋
不要想太多....判了就判了.....有罪的就再上訴不就得了....沒罪的就當是一個標準案例......我想說的是:全國收賄的受刑人站起來........可以請律師平反並向國家求償國賠........也可以具告判刑的法官誤判瀆職............... 告死這些法官跟起訴的檢察官及原告污告.....
2006-10-03 08:30:2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5 · 0⤊ 0⤋
TO arsnen
證據?27萬7千元禮券不是證據?何來一面之詞?
身為第一夫人,你是被人民拿著精密顯微鏡在觀察,可以用不是公務人員來偵結?
身為第一家庭,不要說區區1萬美金,一元日幣你都不該收,這才是代表人民的元首包含其家庭該有的操守。
以上所說的27.7萬是由台北地檢署所公佈的數據,請查證。
如果這樣不叫證據那我不知道啥叫證據了?
思考不周?君無戲言,請自重。
2006-10-08 16:00:37 補充:
北檢敢辦?如果北檢敢辦就不會用如此可笑的理由偵結囉!
2006-10-08 16:06:15 補充:
TO arsnen:
誰潑婦罵街可以看回文中可得知,我開這篇知識純粹只是想看到大家意見,大多數回文者也只是做出自己所知的回應,如果這樣也是潑婦罵街那就嚴重了,陳水扁先生也說過:不同的言論才是民主社會的表現。既然是不同意見就是潑婦罵街,那暴民的解釋也不言而喻囉?
2006-10-03 06:07:5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名偵探蝌蚪 1 · 0⤊ 0⤋
陳水扁說的話從來也沒實行過,對他說的話基本上是不用抱以太大的期待!
但是這次以她不是公務員為由不起訴真的是大笑話!
送禮券的被告,“間接“收禮券的沒事
請吃飯的被告,被請的人沒事
提供發票的被告,收發票領錢的人還是沒事
這又是甚麼道理?
如果她不是公務員,所以不起訴!當初檢調又為何要查?
既然她不是公務員,那送禮券的又為甚麼要被告?
她不是公務員!享受國家提供的福利甚至比公務員還優渥!
這樣的結果太矛盾!!台灣的司法就是這樣嗎!
2006-10-03 04:37:2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n 3 · 0⤊ 0⤋
真是有趣囉
難道拿張不犯法的禮卷也要下臺?
總統說話是前後反覆但可以視為他考慮不周
而再再說明?
那也只是你所得到的一面之詞而已
你有確實證據證明嗎?
你有證據可以接受司法檢驗嗎?
質疑司法公證之前
請問你有用同樣規格你檢視驗證你所認定的資訊沒?
2006-10-03 07:58:59 補充:
TO chiou
不講證據的話
又用什麼當依據來判定是非?
2006-10-08 09:51:26 補充:
TO 漩渦鳴人
你能證明這27萬的禮卷有不法?
如果這27萬有明確指向於賄絡檢調哪敢不辦
反之
是你如何偵辦?
2006-10-08 09:53:36 補充:
真是可笑阿看來這裡的反扁者根本不配用心平氣和的語氣我不過就事論事而已有本事拿真憑實據來反駁搞什麼潑婦罵街阿
2006-10-10 14:41:54 補充:
真是好笑阿
如果有真憑實據北檢為何不敢辦?
有證據的話北檢敢不辦民進黨都不會放過
但請問你們這些倒扁的
證據在哪裡?
2006-10-03 03:56:39 · answer #8 · answered by jen 2 · 0⤊ 0⤋
我想身為遠東人的我,建議遠東高層應發動遠東集團旗下所有圓工來為我們的老闆去跟司法的不公抗議
2006-10-03 03:00:54 · answer #9 · answered by howerjea 2 · 0⤊ 0⤋
回 答 者: 火鳳凰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去奇摩新聞看SOGO案偵結民眾的投票觀感不便知道了,挺扁也要有是非,如果不對也不要違背自己的良心啊!
2006-10-03 02:42:28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chiou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