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以下3個問題 ><
1 社區的中庭算是公設嗎?
2 住戶的後門是中庭 是否能任意屯積雜物?
3 如住戶不理會管委會的規勸 該如何處理?
以上是幫 別人問的 希望可以詳細一點
或是 有相關的管理條例也行哦
先謝謝!!
2006-10-03 16:29:2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中庭是公共區域,也是住戶共有財產!!二.公共區域不可堆積雜物!三.住戶規勸無效,可依法舉發罰款!主應用法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2006-10-03 22:10:05 補充:
主要應用條文:參考
2006-10-04 17:17:52 補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2006-10-04 17:18:01 補充: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2006-10-03 18:09: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