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任的官員.人人敢站出來立法反貪污的官員.一律依貪污的多寡.鞭刑處罰.其他人就不會執著政權的惡鬥.國家人民就更幸福.把它列為重大國家安全條款.大家也不會執著鐵飯碗而內鬥貪汙.百姓才能安居樂業.除非那些貪汙官員說那是違反人權的.
2006-10-02 16:44:58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楊龍谷0935239693 7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我必須說明一件事情 我在上法律時學到的 層經有這樣的統計 不一定因為刑罰重 犯罪率就必然的降低 只是一般人的認知上如此而已
也不一定是執行了鞭刑 治安一定好轉 新加坡有新加坡的情況
台灣有台灣的情況 滿清末年就有嚴刑峻法 一堆的酷刑 但是貪污的人也未必減少
還需請專家評估
個人不傾向支持鞭刑 目前不能推斷是否降低犯罪率效果是其一 違反人權是其二
2006-10-04 01:30:07 補充:
很多人都確實以為 只要罪定的越重 犯罪的人就越少 可是實際上不一定如此如果鞭刑沒辦法造成犯罪率下降 那麼會造成反效果也就是 政治人物會想盡辦法讓對手冠上貪污的名號想盡辦法讓對手倒下 想盡辦法製造出對手貪污的證據好讓對手受到鞭刑 這也是值得擔憂的一件事情
2006-10-06 01:13:14 補充:
TO子午罡+任丙劍法=劍罡同流~左游仙
我在沒學過法律之前也是這樣想
不過在上刑法的第一條 學校教授就說過
罪刑相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則
如果罪太輕 人們不重法律 罪太重 不是犯罪率會減少 是犯人犯重罪的比例增加
比方貪一元終身監禁 那麼如果我要貪 我就會貪上億元 反正也重不到哪去 反而造成社會上更大的損害
直接加重罪刑的結果 就是會讓要犯案的人犯更大的案子 刑法刑度的判斷 是需要研究的 不是加重罪刑就可以解決的
2006-10-07 02:22:25 補充:
我是男的.....
比起維護人權 杜絕被害 我更強調法律所能達到的效果
你可以去參閱台大刑法教授林山田的書籍 其他刑法的書 以及一些犯罪學的書
我只強調 當刑罰重到一定的程度並不會降低犯罪率而會提高犯案的嚴重程度,這並不是我個人的哲學思想,而是已經被證明的事情
台灣在今年七月一日已經適用新修正的刑法 關於併合處罰的部份 刑度已經提升了3/2
2006-10-07 02:34:39 補充:
我沒有認為你強詞奪理 社會上一般的觀點本來就認為重罰會減少犯罪率 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奇怪
我把法律上效果擺在第一位 並且說明需要專家研討 就是希望能夠立出犯罪率降到最低 所適合刑度的法律
立出重罰而不能減低犯罪率的法律 根本沒有實值意義 跟道德沒有關係
台灣的刑法刑度已經漸漸的往上修正也會漸漸解決這個問題
2006-10-03 00:37: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梅語訴情 6 · 0⤊ 0⤋
我個人也反對貪污判處鞭刑.我個人是建議立法院立法貪污1萬元以下判處終身監禁.1萬元以上唯一死刑...
但是立法委員會自廢武功嗎?
2006-10-04 22:33: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心靈主廚 4 · 0⤊ 0⤋
我贊成梅語訴情的意見,個人也不傾向支持鞭刑!
2006-10-03 12:25:2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cottie 4 · 0⤊ 0⤋
贊成版大的說法
實在是被這些官員搞的快抓狂了
人民一直在努力拼命
官員卻一直官官相護,無法無天
根本就不知百姓的辛苦
2006-10-02 22:58: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roxanne 4 · 0⤊ 0⤋
累死警察?怪反貪污的人~對嗎?
對自己同胞丟石頭,砸車子!打人!手持瓦斯桶跟大鋸子!
只為了一個貪污的總統??
明天我就要穿紅衣到台南倒扁!最好把我打死!!
讓全世界看看這是什麼樣的國家!竟然這樣對待自己的同胞!
沒人性!瘋狂!儼然是無意識暴力工具!!
那手拿瓦斯桶跟鋸子的人!跟蓋達恐怖組織的人形炸彈有何不同?
我推測鴨扁的殺手鑑可能是阿珍又住院了或是直接掛了!
就跟上次選舉一樣來博取全民的同情~藉以扳回劣勢!
2006-10-02 17:25:2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
鞭刑???
這是實是太..慘無人道了
弄黑了我們的心、髒了我們的眼
實在是有違我們的道德良知
不好不好 @.@
乾脆"無期徒刑"好了 ^O^
外加"充公所有財產"
如罪証確鑿
財產已匯出國外、潛逃出國者
派台灣F.B.I.直接執行秘密槍決
這是最好的辦法 n.n
雖然不太可能訂定版主和我提出的這種法律
沒關系~講爽的
2006-10-02 17:21:1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丸子小不點 1 · 0⤊ 0⤋
贊成,成事在人,
新加坡都可以辦的到,台灣為什麼不行呢?
你既然沒貪污,那立這個法應該對你無所謂吧,
除非你貪污,你才會持反對意見吧!
2006-10-03 10:37:24 補充:
倡導人權的結果,強暴犯,搶劫犯,毒販,各種犯罪的人繼續當他的累犯,(改過的人少之又少)被害人卻越來越多,如果這就是人權,那我寧可拋棄當人的權力!
2006-10-02 17:02:1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3 · 0⤊ 0⤋
好哇,全力支持!
2006-10-02 16:58:32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阿美仔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