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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 我家樓下有一個大型廢棄物 不過都沒動 直到前幾天 樓下屋主就氣沖沖跑上來說我們把廢棄物丟到他家門口的腹地 (他是有加裝監視器 還簡述了影片中人物 )不過實際上 和時間.事實不符 格格不入 接下來就開始歇斯底里的一口咬定是我爸把廢棄物丟到他家的 在對話中不時動用到污穢的字句 後來我們經過一些查訪 才知道是另一位住戶挪過去的 那我家這邊原則上是算解套了 不過可能接下來可能會對他提出告訴 那想請問法律人及專家 這樣如果判最重 可成立幾項刑責

2006-10-02 09:01: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BeTTER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以下補充是針對PIN 關於錄影部份 有 更好笑的事 是他家私人的監視器....

2006-10-02 11:20:52 · update #1

2 個解答

對人罵髒話,是一種侮辱的行為!所以,可以依據法令討回公道!-------------------------------------------------------------------參考《刑法》~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309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310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311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 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 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 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312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313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314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2006-10-02 11:04: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你們有錄因嗎?
有的話很好辦,沒有的話就比較麻煩舉證
沒有啥刑責,到法院就是賠錢了事,

2006-10-02 10:10: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in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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