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聖經上面有說
(馬太10:35-37)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路加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因為要做耶和華的門徒
所以不管有多愛一個人
為了自己的信仰
愛耶和華
所以要放棄所愛的人
這樣才是對的嗎?
希望有耶証的人能回答
不是的也都可以喔
謝謝
2006-10-01 21:55:54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盈吟 1 in 社會與文化 ➔ 宗教信仰與靈性
這兩段經文..很容易讓人誤解
但其實是這經文想講的涵義範圍相當廣的緣故
所以才用父母兄弟姊妹的方式來比喻
因為如果將此兩段經文..真的當作父母親人來解釋..
就跟其他經文衝突了
如.(馬太15 : 3-6)(路加18 : 19-22)耶穌說明 孝敬父母是神的誡命
而舊約律法 也說明人必當孝敬父母
那這兩段經文的父母該如何解釋??
答案在(馬太12 : 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耶穌的意思並非叫人不認父母..耶穌也有媽媽-瑪利亞
可是耶穌跟瑪利亞..誰比較貼近神的心意..當然是耶穌基督
那耶穌與瑪利亞之間..誰該順從誰的話語..才能得到救援呢??
應該不用想了吧..
那父母婆媳兄弟所比喻的是什麼??
這些人按照常理都是跟你長久一起生活的家人
從小到大..你是跟著家人的習慣來學習..來模仿
這些家人是比喻你自己過去的習慣..個性..主觀思想
而這些思想有對有錯...
但基督是代表神來傳達最完全的屬天觀念與思想..
你過去長久生活的思想..如果不丟棄
就會用過去的主觀意識來看待基督..
用不完全的想法..來評斷基督完全的思想觀..生活觀..
信仰就會產生問題
狀況好一點的..是選擇性的相信神
狀況差一點的..是完全否決神的意義
無論好一點還是差一點的...都無法真正貼近神的心意..
也無法達到真正的因信稱義..
所以耶穌才有這樣的話語..用意要人丟棄過往的主觀意識
才能充分學習屬天的意識..完全的認識神..親近神
2006-10-02 10:44:16 補充:
你的個性..思想..就像家人一樣如影隨形的跟著你生活而耶穌的門徒..因為順從耶穌的話語..改變自己來學習等於門徒也帶著神的思想觀來生活跟耶穌思想意識是相同的..所以馬太12:49 - 耶穌說這些人都是我的家人
2006-10-02 06:39: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神奇傑克 5 · 0⤊ 0⤋
破壞倫常關係基督教破壞倫常關係,摧毀倫常之愛。耶穌的教導明顯有違家庭倫常,百行孝為首,然而基督教教導我們大逆不道:“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寫我來是使兒子反抗父親,女兒反抗母親,媳婦反抗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a裏的人。”(馬太10:34-36)“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10:35-37)“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天上的父。”(馬太23:9)“兄弟要陷害兄弟,而置之死地,父親要拋棄兒子,而置之死地。兒女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馬太10:20)“誰來就我,而不憎恨他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也不憎恨他自己的生命,便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加14:26)“「夫子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馬太8:21)耶穌的教導如此,《舊約》更有活生生的顯例,亞伯拉罕、耶弗他殺子獻女祭神,一切一切皆根源於有悖倫理的野蠻宗教。耶穌的家庭觀 我們中國人的傳統道德是“百行以孝為先”,耶穌在世終身未曾組織家庭,未娶妻及生過兒子,致使他的思想行為處處有悖家庭倫常。耶穌要求人們跟隨他,不惜要求他捨棄家庭,,放棄做人的責任,而且更要把自己最親的當當仇敵看待,這種魔鬼般的思想不止是不孝,更加是反道德、反人倫、違反天理,致使倫常大變!在這裏我們看不到一個鼓吹愛的耶穌,反而是一個心腸極度歹毒的耶穌。 (馬太10:35-37)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路加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據英文本的版本,不論是詹姆士王欽定本,,修訂標準本,耶路撒冷本,原文是:“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現代教會為了淡化耶穌大逆不道的這句說話,不惜肆意把“恨”字隱藏了。)(路加12:51-53)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馬太19: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路加20:34-36)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馬太8:22)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路加9:59-62)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死人如何可以埋葬他們的死人?耶穌的心腸簡直是狠毒萬心,他對先人尚且不敬,更何況是在生的父母? (約翰2:4)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馬太12:46-50)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耶穌把自己的父母當成普通人一樣,絲毫不見任何親情存在,稱呼母親為“婦人”,耶穌的家庭人倫簡直是滅絕人性的!作為中國人,我們是十分重視孝道的,晚清著名文士王炳燮早己一針見血地指責耶穌說。「夫中國聖人之教,不外五倫。墨氏兼愛,孟子謂之無父。犬羊不知有父,尚知有母;耶穌不認其母,犬羊不如。乃奉為教主以教天下後世,是率天下後世皆為無父無母之人矣。」(1)
2006-10-03 12:08: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Yuko 小優 7 · 0⤊ 0⤋
人的血氣之愛是不帶有智慧的
人的愛經常帶來傷痕累累
唯有從神支取來的愛才帶有智慧與能力
神不是要我們不要愛我們的父母,兄弟,子女
而是必須插在愛的電源上
我們才有真正愛人的能力
聖經上說,神就是愛
2006-10-03 07:41: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神會給人一個選擇的權利。
基本上只要有更吸引自己的,就會放棄第二喜歡的。
也就是為什麼基督徒可以放棄自己喜歡的東西,而去追求神的原因了。
2006-10-02 13:49:5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若安.貞德 7 · 0⤊ 0⤋
所愛的人,如果是拜偶像而被撒旦污鬼邪靈控制的或是被自己的罪惡轄制,又不認罪、悔改、受洗、領受聖靈,持守誡命律法到底的話,連上帝都救不了他們。因為祂是給人類自由選擇權的主人,不是強制用謊話害人因為罪惡而死亡的叛僕撒旦。因此在末日審判時,人類會被分成兩邊:左邊是不認罪悔改的惡人;右邊是奉耶穌基督之名認罪、悔改、受洗、領受聖靈,藉著讀經與禱告持守每一條誡命律法到底的人。在這裡的左邊與右邊,連耶穌基督都無法決定,而是在寶座上知曉一切細密是非的上帝。能夠一起在寶座的左邊或右邊,不因為彼此有什麼關係,而是個別對於耶穌基督福音與誡命的持守行為。
○【新約聖經:馬可福音】10:40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http://cb.fhl.net/
○【尼腓一書:第十五章】14 在那日子,我們子孫的遣裔必知道他們是屬於以色列家族的,也必知道他們是主的約民;然後他們必知道他們的砠先們,也必知道他們的救贖主傳給他們祖先的福音;因此,他們也必知道他們的救贖主,以及他的教義的真諦,使他們得以知道如何歸向他而得救。 http://www.cftc-hc.com.tw/lds/Bible/bom/index.html
2006-10-02 07:41:2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神奇傑克說的好!
2006-10-02 06:58:1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玄米茶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