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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完成債務協商也繳了數期的還款但發覺生活壓力實在過於龐大〈還另外負擔房貸和車貸以及小孩的教養費及保險費〉,因此可否透過法院或律師或直接向主要債權銀行申請以直接查扣薪資1/3的方式來還款以減輕壓力,倘若還計較銀行信用相信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所以請教是否可以毀債務協商的協議讓銀行去法院申請查扣薪資1/3的方式來還款?贊成與否的網友煩請詳述原因,感謝您...

2006-10-01 00:04:5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ming606896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不需要透過法院或律師與銀行談改扣薪資 1/3 的事, 那一點用都沒有.  銀行不會同意, 尤其是目前你繳的金額大於薪資的 1/3.  只要你不依據協商內容按時還錢, 銀行催收不到之後, 自然會向法院申請扣薪 1/3.  要讓銀行扣1/3薪資前, 必須先確認名下已經沒有其他資產.  因為一但這麼做, 銀行還會對你的資產下手.  如果還有資產可以扣, 在申請扣薪之前, 會先扣你的房子與車子.  拍賣後的錢, 先還房貸與車貸之後, 剩下的會被協商的銀行拿走, 不夠的部分再申請扣薪 1/3.  你要好好考慮一下.  屆時名下所有資產將消失一空.  慎之.  真的撐不住了, 先賣車子, 賣房子. 最後才被扣薪 1/3.

2006-10-01 10:56: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ichael C 7 · 0 0

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公司對您的觀感、波及工作問題?不過,個人以為:是否先把房子和車子處理掉,以減少收支惡性循環的後果,造成家庭其他的風波與問題?

2006-10-01 06:23: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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