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那個禮拜的禮拜六要補課嗎?
我只是想確定一下
因為~
我不想禮拜六要上課...
2006-09-30 20:28:1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已公告10月9日(星期一)休假,10月14日(星期六)補上班因此既然老師比照辦理,那學生就要跟著老師的休假及補上班方式休假及去上課 您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http://www.cpa.gov.tw/查詢 以下資料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http://www.cpa.gov.tw/cpa2004/pfattend/EXWT7349P.html行政院 函地址:10058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傳真:02-23975565承辦人: 電話:02-23979298E-Mail: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9月29日發文字號:院授人考字第0950064024號速別:最速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政府行政機關於95年10月9日(星期一)調整放假1日,並於同年月1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1日,請 查照轉知。說明:一、依本院人事行政局95年9月29日召開「研商政府行政機關95年10月9日(星期一)調整放假一案」會議決議辦理。二、因上述調整放假後,將形成連續假期計5日(10月6日至10日),為避免影響為民服務品質,各機關應行配合事項如下:(一) 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如交通運輸、醫療、關務、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等機關(構),為全年無休服務機關,依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不受彈性調整假期影響。(二) 金融(包括金融、證券、期貨業、股匯市)、郵政、電信及交通運輸等服務業,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措施,並事先公告。(三) 學校及軍事單位之調整作息,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四) 各種災害防救之主管機關,應採取必要之防救措施,以為因應。(五) 民間企業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副本: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銓敘部、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2006-10-01 09:01: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Tai 7 · 0⤊ 0⤋
基本上有宣佈要補課應該就是要了
除非你們學校有說不用補課
2006-09-30 20:48: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餅 3 · 0⤊ 0⤋
10/9放不放假 要等禮拜一才公布唷
但彈性放假 基本上是不用補課的!
2006-09-30 20:38: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l7o2v7e 6 · 0⤊ 0⤋
10/6~10/10連放五天假
而10/14禮拜六那天要補假也就是要補課
2006-09-30 20:33: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