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想問問看:比較代表的搖滾派美國ㄉ歌手的介紹:分前期.中期.後期... 感謝要極詳細

2006-10-01 19:28:5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超屌 黑人 1 in 娛樂與音樂 音樂 搖滾流行

4 個解答

搖滾樂歷史 Rock 'n   Roll     History搖滾樂 (rock 'n' roll 或 rock-and-roll) 是一種極具美式風格的表演藝術, 以節奏藍調 (rhythm & blues) 為核心融合了福音 (gospel) 與鄉村音樂 (country) 曲風,搖滾樂本身仍然不斷被創新演變以建立更新的音樂藝術文化. Rock-and-roll 最早一詞是由美國克里夫蘭市 (Cleveland) 的一名電臺播音員 Alan Freed (1922 - 1965) 從黑人樂手 Wild Bill Moore (原名 Born William M. Moore, 1918 - 1983) 在 1947 年底錄製的節奏藍調暢銷曲 We're Gonna Rock, We're Gonna Roll 演唱中獲得靈感而於 1951 年創造出了 rock-and-roll (搖滾樂) 這個名詞. 1955 年鄉村樂團 Bill Haley  & the Comets 配合電影 Blackboard Jungle (黑板叢林) 發行 Rock Around The Clock  的成功更標幟著 "搖滾樂" 時代的到來. '50 年代中期到 '60 年代初期, 搖滾樂迅速成長, 被稱作 "搖滾樂之父" 的 Bill Haley  (1925 - 1981) 把鄉村音樂與節奏藍調結合在一起為搖滾樂的概念作出了更完整的定位; 而素有 "搖滾樂之王" 的貓王 Elvis Presley (1935 - 1977) 也為搖滾樂的推廣和普及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有人說他是搖滾樂的化身, 更重要的是他比任何一位歌手都更出色地把黑人和白人兩種文化結合在一起.1964 年 The Beatles (披頭四) 登陸美國, 1967 年推出的 "Sgt. 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 專輯可說是披頭四長時間藝術探索的鼎盛之作, 同時在搖滾樂歷史上也佔有重要的地位.  披頭四在搖滾樂史上被譽為 "最偉大的樂團" 當之無愧.由於版面放不下,想更了解詳細內容,可參考http://tw.myblog.yahoo.com/hide406/article?mid=42"搖滾樂之父" - Bill Haley  ( 1925 ~1981 ) 點入可參考詳細內容Bill Haley,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搖滾樂偶像,經常被人稱作『搖滾樂之父』。他的音樂風格涉及鄉村音樂、節奏藍調和 POP 三個方面,也正好說明了五○年代中期搖滾樂產生的三個源頭。Bill Haley 在演唱鄉村歌曲的同時,偶爾發現用鄉村音樂風格演唱節奏藍調歌曲也能被白人聽眾接受。1953 年,他把樂隊改名為Comets,並有意識地把鄉村音樂與節奏藍調強勁有力的節奏結合在一起。1954 年,Bill Haley 錄製了《 Rock around the Clock》,起初只有一般的效果,但當它於 1955 年與電影《 Blackboard Jungle 》結合在一起時,卻產生了巨大的轟動。七○年代,Bill Haley 患上了狂想症,再加上酗酒的習慣,於 1981 年死於心臟病。作為搖滾樂先行者之一,Bill Haley 為搖滾樂的產生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搖滾樂之王-貓王~搖滾樂的起源與成型-***參考貓王,是搖滾樂代表,但有許多人卻不瞭解貓王與搖滾樂的關係;搖滾樂是一種通俗音樂的形式,特點為明顯且特別加強的節奏,通常以電吉他為主要樂器。現代搖滾樂團的基本成員包括:一位或多位主唱者、一支主要的電吉他、一支低音吉他及一組鼓,但通常還包含一支節奏吉他。其實,在貓王尚未出現以前,就已經有搖滾樂的存在了,但貓王在搖滾樂界中似乎是影響力最大,因為他融合了搖滾與藍調的樂風,所以贏得了不少青少年的熱愛;而搖滾樂正因為貓王的緣故,帶動起了一股氣氛!披頭四--搖滾樂史上被譽為 "最偉大的樂團"成員與歷史(點入有詳細介紹)這個風靡全球的樂團,主要的四位成員如下:主唱及節奏吉他手 ─ 約翰‧藍儂 (John Lennon)、主唱及貝斯手 ─ 保羅‧麥卡尼 (Paul Mccartney),兩人被公認為最佳的創作搭擋,披頭四大多數的歌曲是他們所寫的、主吉他手 ─ 喬治‧哈里遜 (George Harrison),也具有相當的才華,以及鼓手 ─ 林哥‧史達 (Ringo Starr)。   披頭四合唱團 (The Beatles) 於1957年成軍,1963年從德國紅回英國又攻進美國,他們的單曲、專輯張張大賣,成為家喻戶曉的世界級人物 ,於1966年披頭四宣布不再舉行演唱會,因為歌迷的狂熱已到了危險失控的地步。  合久必分,這句話用在披頭四上也不例外。在1970年,由於藝術、經濟以及個人理念的不同,造成披頭之間衝突不斷,披頭四正式解散,團員各自單飛繼續個人的演出,而之後披頭四重組的傳聞也不斷傳出,直到1980年約翰‧藍儂被人射殺於自家門前,使披頭四永遠不可能重組。

2006-10-01 20:07: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MY 7 · 0 0

這些答案怎麼都是貼來貼去的呀~

2006-10-12 04:35: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傳聖 4 · 0 0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143842826

2006-10-10 00:18:13 補充: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25212631

2006-10-06 07:42: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gger 7 · 0 0

Neil Young 如何?

2006-10-02 22:27: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indie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