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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鄰居一早來按門鈴,說我家偷接水,家人起初耐心向他解釋,並沒有這回事,但他不聽,並說我家偷了20幾年的水,真的很氣,他還說要找自來水廠來檢查,果真二天後一早就來了,自來水公司檢查後向他說明他的疑點,並要他向我們道歉(他沒有),最後問他還有沒有問題,他居然說還有電費,他說他有權利叫電力公司來檢查,我說你當然有,那我也有權利維護我的名譽,等電力公司檢查後,我們就在法院上見,屆時的精神賠償就以20年的水電費來算,請問我該如何提出告訴,需請律師嗎?賠償金額有可能這樣算嗎?

2006-10-01 19:01: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是可以請律師,到時告訴勝訴時,對方要付全部的支出.
只是剛開始請律師,會花一些錢;所以看你們要不要請;
我建議你們可以去地方法院那邊會有免費的諮詢律師(只替民眾做諮詢不幫人打官司的),你可以直接請問他們這種狀況需不需要請律師,需要準備什麼證據,如何索求合理賠償,是要走民法那條管道之類的,可不可以申請到對方的禁制令之類的(如果對方行為己嚴重打擾你們日常生活)

如果不想走上法院這條路,里長或當地市政府有調節委員會,這是有點和解談判的性質,可以請當中間人跟對方當面講清楚對方行為打擾你們的生活;不過像你們這種惡質鄰居我覺得他精神有問題,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再打擾你們.

2006-10-01 19:14: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friend 2 · 0 0

鄰居這種接二連三的言行,叫做:被迫害妄想症!撇開神經病不談~基本上,對方只是查明水電問題,如果他:.提出控告: 您可以反告對方誣告!.於公開場合指責或私底下向別人說您竊水電: 您可以告他妨礙名譽、毀謗!如果對方都沒有這二種行為的話:還是算了吧!跟神經病計較,自己腦袋也會怪怪的!

2006-10-02 00:50:36 補充:
找律師=花冤枉錢!

2006-10-01 20:12: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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