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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ˋ立法ˋ司法 之比較分析
假使找不到,請先整理行政的資料

謝謝各位的幫忙 ( 笑 )

2006-09-30 16:53:1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助 1 in 教育與參考 考試

尚無 "司法" 資料

2006-10-01 15:26:01 · update #1

3 個解答

一、行政院:
中央政府組織係依 國父孫中山先生之遺教,採行五院制度。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6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依照憲法第53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
2.立法院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由人民選之立法委員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就其職權、性質及功能而言,相當於一般民主國家的國會。
4.監察院
   目前司法院對此,已提出具體革新措施及時間表。未來幾年,將是司法
 全方位改革時期,其中革新措施,有僅屬本院權責者,當立即切實實施;有
 賴其他機關配合者,當協調有關方面,共同努力達成;有須於全國司法改革
 會議討論決定者,將於定案後立即進行有關事宜。
   這是一項浩大的司法改革工程,亦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希望大家能以更
 前瞻的眼光,更堅定的決心,克服一切困難,共同建立一個新的現代司法,
 使我們的國家面對跨世紀的競爭與挑戰,能穩定的進步發展。
5.考試院
  考試院負責國家考試以及全國公務人員人事制度等工作,為我國文官法制奠立穩固的基礎,與行政、立法、司法、監察等四院處於平等地位,各自獨立行使職權(『中央政府組織架構圖』)。目前政府正進行「組織改造」工作,國外許多國家也有成功的例子,社會各界亦要求政府各單位進行「行政革新」。因此,為順應國際情勢,體察社會需要,考試院自應本於職責,與其他機關積極配合,共同推展行政革新,加強國家建設,提升國家競爭力。

2006-10-09 21:03:21 補充:
司法院不僅有審判權也有司法行政監督權只是位階最高的大法官雖然有有一部份審判權 ( 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卻沒最高司法審判權 (目前屬於最高法院 )將來修法最高法院裁掉最高司法審判權給大法官這樣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就合而為一

2006-09-30 16:55: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柏逸 6 · 0 0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4-11-06 23:57: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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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刑法、刑訴電腦筆記(WORD大綱模式)」~
是根據補習班上課與課本,以WORD大綱模式撰寫成筆記,可能對你有幫助,可增加減少與修改,如同檔案總管般,可展開亦可捲起來,資料分層化,標題化,請到[BB書店] http://tw.bid.yahoo.com/tw/booth/jbjaing68或「阿彬哥網站」http://invest.myweb.hinet.net參考看看,謝謝你!PS.民法、民訴電筆上課補充中~

2007-02-05 12:48: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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