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計提出辭呈後四天即閃電離職
當時只覺得怪
離職二個月後才發現帳務有問題造成公司損失
請問
1.可以尋求那種途徑告她
2.因不確定她是無心或是故意的犯行可以告她什麼罪呢
3.告她應提出那些證據
4.收了貨款未入帳或入了帳未存入銀行,可以告她業務侵占嗎?
2006-09-30 12:29:3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立和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民事的部分可以請求他返還不當得利,也就是該會計在貴公司所侵佔的部分;刑事的部分可以告他背信。
2同上
3於該會計任職期間,貴公司所可能被侵佔的款項,比如說某筆款項廠商已付現金且會計已收訖但未入貴公司帳戶之累的相關證據。
4同1
有問題再問唄,或點我MAIL給我
2006-09-30 13:01: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君子決定開始自強不息 5 · 0⤊ 0⤋
會計法規定,其離職、變更職務時,應於五日內辦理交代!
所以只四日,他跑不了。
2006-10-01 18:04: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台南平狗=Pppdog-台南借貸 7 · 0⤊ 0⤋
找律師跟保證人吧!
2006-09-30 12:36: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