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我弟他酒後開車,結果不小心在回家路上,為了閃避對方來車(大卡車),而撞到停在路邊的車(馬自達新車),結果,車主竟獅子大開口要求我們賠償他修車費九萬+二萬六的紅包,因為我們自己的車沒事,所以,就算A到,也不至於這麼嚴重,我懷疑他聯合他叫來的修車廠老闆串通好要藉機坑我們,因為他堅持不讓我們把他的車牽去修,堅持給他叫來的修車廠老闆修,我們的車沒事,也硬把我們的車吊上拖車!
事故發生時,他們就有較警察去處理!
現在正在談和解!
他們這樣的行為合理嗎?
2006-09-29 03:38:4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對方硬把你們的車拖走,已經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你們可向對方提出強制罪的告訴(不過刑事告訴有誣告罪反制,是否提告,建議向律師商討後再決定;且強制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提告後不能撤回,因此請慎重斟酌三思)。不過,可以此作為談判的籌碼(但先確認相關事情,若是警察拖的,那沒辦法,因為令弟酒駕,警察本來就可以扣留酒駕的車輛)。至於對方是可以不讓你們修車而要求修車的費用(民法第213條第3項),不過以必要費用為限,且必須加計折舊,因此,不可能是修九萬就要賠九萬。另外,「紅包」是什麼意思?法律上他根本沒有請求的依據,不用理對方。不過談和解的話,你們覺得可接受的金額就是合理的。只是在下建議儘速與對方和解,否則令弟酒駕又撞車,恐怕相關責任不輕。以上,供參考
2006-09-29 08:24: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喝酒開車,一開始就錯了。
遇到野獸也只能自認倒媚。怪自己吧~
可以將心比心呀。如果被你弟撞到的那台車,他的職業若是業務,出出入入都需要車子,那麼在維修的期間中。他所損失的呢!?
被撞到車子的人,也沒必要受這種無妄之災吧!他也不願意唄,而且是新車XD
2006-09-29 06:19: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ofina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