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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的考試
如:普考或高考
是一定要有達到錄取成績才能夠取得公務人員的資格嗎?
那報考簡章上所說的錄取資格是總平均50分還有不能有一科0分
這又是什麼意思?

2006-09-28 18:25:0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考試

4 個解答

是的
一定要有達到錄取成績才能夠取得公務人員的資格
置於報考簡章上所說的意思是
錄取分數最低只到50分
要是全部的人都沒超過50分
就都沒有人錄取(這種情況是不太可能發生)
而且就算你達到錄取分數
只要有一科0分
也會不予錄取

2006-09-28 18:30: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老頭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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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8 01:33: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嚴格的說應須經過考銓制度→發給證書→任用(定有官等職稱之人員)。

2006-09-29 06:28: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

錄取成績是說未到達錄取成績的人就不錄用
假設今天徵 10 個人,一萬個人來考,但是一萬個人都低於錄取成績的話
那就是 10 個名額都從缺不徵
總平均高於 50 分就是總平均要高於 50 分…這點我不解釋
若有一科的話無論成績多高,都視為不合錄取相關規定

2006-09-28 18:28:5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阿信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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