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只知道對方名字.沒有通訊地及戶籍地.如果我查的到上班地址...
那存證信函寄到工作地址,會有法律效力嗎??
2006-09-28 18:39: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林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存證信函」主要是一種訴訟時的佐證物件,證明您曾經做過某些主張或表示而已,如果您擔心對方收不到的話,可以先行準備錄音機,到公司後,以口頭方式告知對方您所主張的事項並聲明將寄發存證信函!然後,將口述內容轉成文字,以存證方式寄發!將來,到法院向法官說明時,對方收不收件?將不再是重點!
2006-09-28 18:59: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當然有用囉~~寄到哪裡無所謂,重點是要對方收得到唷http://tw.myblog.yahoo.com/lawrencelu888有空到這裡晃晃,有專業律師可以幫您解決唷^^
2006-09-28 18:57: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Grace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