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卡債纏身~前一振子手機又做更換所以銀行找不到我!銀行幫我做了整合之後就連絡不到我了!前幾天收到法院傳票....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2006-09-27 07:41:2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God SavE thE QuEe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先確認一下,你收到的「傳票」是什麼!
首先,最先的「抬頭」是民事庭?還是簡易庭?還是刑事庭?
再來,傳票中有無記載「案由」?「案由」內有無記載你係「何種身份」被傳的?是「被告」還是「證人」?還是其他?
根據你所問的,在下推測你收到的應該是地方法院民事庭或簡易庭的「開庭通知」,而你是民事案件的「被告」,若確實如此,那若沒去開庭,法院不會「拘提」你(拘提,就是警察把你帶到法院去)!!
只是,民事案件開庭若你沒去,很可能會被法院「一造辯論判決」,也就是法院僅單方面審查銀行所提出的相關證據資料,若能使法院相信你確實欠銀行錢,則法院就會判你必須要還銀行錢。
在下建議你,法院的庭還是去,並事先與銀行聯絡,說因為換手機而又有其他事情纏身,一時忘了,請問有什麼補救措施。比較有可能的是,銀行同意你繼續依整合後方案還款,而撤回民事起訴;或是銀行與你在法官面前當場以整合方案和解。
主動與銀行聯繫吧。
以上,供參考
2006-09-27 08:05: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先拘提吧,若警察找不到你那麼就會變成通緝去會好一點說明你有還錢的誠意,只是能力上不足法官也會看你的情形是衡量應不會有刑法的問題大部份都是民事訴訟~~
2006-09-27 08:08: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薇雅 6 · 0⤊ 0⤋
法院傳喚三次不到,會直接派人去你的戶籍地拘提到案說明ㄛ!!
但是,如果你現在沒住在戶籍地的話,他們是找不到你的,除非你有提供其他住址給對方。
不過,銀行訴訟案,銀行方面通常傳喚不到,會做一方辯論終結,意思就是傳喚你都不到,銀行乾脆以他們的訴求請法院直接終結此案,這樣就對你更不利了。
其實就算走到法院訴訟地步了,還有可以坎價的餘地,我朋友之前做銀行法務的,常跑法院,他說他們會視欠款人的還款能力去衡量,不會很硬,而且法院對金錢往來的訴訟,都較同情弱者。
2006-09-27 08:00: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hristine 4 · 0⤊ 0⤋
是民事庭還是刑事庭,請先看清楚。
如為民事庭的話,只是確認債權之訴,如果你對金額或是貸款銀行沒有意見的話,那去跟不去都沒差別,除非你想與銀行進行和解那就去吧。
如為刑事庭或偵查庭的話,那不去就會有被拘提的可能性。
以上............
2006-09-27 07:57:2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君子決定開始自強不息 5 · 0⤊ 0⤋
拘提吧!
你應該主動打電話給銀行,詢問發生什麼事,如果是跟債務有關的話,而你又
不想出面解決的話,只要你在台灣,沒有人是找不到你的,除非你跑路出國去
吧。
2006-09-27 07:49:4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