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妨害風化(網路上張貼色情圖片),確有其事非詐騙
可是我的戶籍是在台北縣,為什麼叫我到屏東去說明?
可以改成戶籍地到案說明嗎?
2006-09-27 06:09: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抱歉,不是屏東是台東
我是在台北上網張貼色情照片,一輩子沒去過台東
我只想知道為什麼是要去台東刑事警察局偵三隊報到
而不是台北刑事警察局
P.S不是詐騙集團,我是去我家附近派出所領通知書的
2006-09-27 06:34:34 · update #1
依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第1項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證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而無正當理由不到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通常都是拘提不到才會通緝。
同條第2項規定,通知書需有「司法警察關主管長官」簽名,一般來說是要局長或分局長簽,因此如果是警察「打電話」,不用理他,因為根本不生「通知」的效力。
另外,若已經收到警局「通知書」,建議你可寫份書狀,表明以下各點:
1.沒有觸犯法條之陳述(若不清楚的話,這部分可省略);
2.不克前往之原因;不建議以「距離遠」為由,最好另找理由,如「臨時有要事」或其他;
3.並請求警察移轉至居住所附近的警察局(最好表明是哪個警局),再註明你很願意親自到該警局說明案情的意思。
該份書狀亦可用存證信函之方式為之。
至於為什麼是屏東叫你去?很簡單,因為屏東的警局「看到」你在網路上張貼色情貼文,他們為了辦案、了解案情,當然要你到案說明。而若警局不願意移轉,那等地檢署發傳票通知你之後再去一趟(收到傳票不到,可能會被拘提)。
以上,供參考
2006-09-29 17:12:43 補充:
屏東與台東都一樣,把在下上面回覆中,「屏東」改成「台東」即可。回封存證信函給那警局吧,就說你非常願意配合辦案,但因為臨時有事沒辦法前往台東,請他轉到臺北某某分局,這樣就算之後警察報請檢察官發拘票,檢察官應該也不會直接發拘票的。
2006-09-27 06:39: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不可以換戶籍所在地
只不過上警局做筆錄
確實要小心
不然所做的筆錄
將來移送檢查署
都會成為不利於自己的證據喔
最後要翻供很難喔
還是小心為宜
當然
也可以請警方直接移送檢查署
最後向檢察官說明
不過一般警察都不會准
2006-09-27 06:18: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