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中午時間我正騎機車行駛在某條路返回公司的路上
順著我的方向行駛,前方有輛機車(一對男女)也正行駛
那時我想往他的左邊方向行駛(我的時速差不多有50)
哪裡知道對方突然要向左邊行駛,也沒打方向燈
瞬間我來不及反應,雙方就撞到發生車禍
我也被拋了出去,機車也卡在混泥車頭下
我的手臂.臉上.腳膝蓋均有擦傷
對方男的手骨折女的擦傷
後來他們帶我至附近診所看診打點滴
不過事發當時並未立即報警處理
僅趕快帶我去看診,醫藥費也是對方出的
那我想問這車禍誰對誰錯
對方是有留手機號碼
還有後續處理的問題我該怎麼作(因為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像是日後傷口復原的費用.或是保險費用等等
還有阿我身上的擦傷要如何讓它快快好,也不留疤
肚子好像當初有撞到
但目前為止並未有瘀清出現
只是會覺得肚子痛.有時一痛聯全身都會抽痛真的很痛苦
不知道這樣子會內出血嗎需要照X光嗎
2006-09-26 15:52:4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羽軒㊣居士★♂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沒有報警處理即是錯誤之第一步,因為事後無法釐清責任1.看樣子是對方有錯,不過您也與有過失,因為您們之間因為沒有保持良好車距,才會撞在一起2.故責任會互相抵銷,而對方也損傷慘重,不過對方還算負責,都有支付您之醫藥費3.請蒐集所有之醫療費收據,以為日後請款依據,因為您沒有現場鑑定圖及警訊筆錄,最好叫對方肯負責之情境下,立切結書,令其確實負起醫療費用負擔之責任
2006-09-26 18:39: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佑一 7 · 0⤊ 0⤋
沒打方向燈就有錯 不過你們沒報警真得對你很不利 因為你沒辦法證明你所說的(打官司講究的是證據 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然後去照x光吧出車輛可要求的賠償如下:1、修車費(要附收據影本)2、醫藥費(這要附上收據影本)跟之後的復健或回診費(自己初估)3、如果因此沒上班 也可以要求那幾天的薪資4'慰撫金 看你要不要去收驚或要個紅包壓驚過霉運 大概1200~3600不等如果你要打官司就是把1~4起來 看你要對方給你多少賠償 然後有收據的都附上影本 這樣就可以了要私下和解 就把收據影本給對方看 證明你不是要敲竹槓的雖然這樣看起來他們有錯 但是其實大家都有損失 你大概在合理的範圍內要求一點賠償就好 這樣大家都好過 也不用上法院打不是穩贏的官司啦
2006-09-26 18:39: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皇太子冰心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