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九月中紅線臨停當場被警察開單,違反第56-1-1法條,是當面收紅單,非告發單
今天我至郵局繳費,櫃員刷不出來,說電腦無紀錄,非逾期,我看單上的繳費期限還有一個禮拜
小弟不解,回家上"電子公路監理網"輸入身分字號及生日查詢,真的沒有為繳罰單
請問~
1.是否此單不必理會?
2.之前有收過告發單,沒等到紅單,是否也逃過一劫?
3.上"電子公路監理網"查紀錄準嗎?沒有紀錄就百分百沒罰單嗎?(收單日起一個禮拜查)
4.每張罰單都有流水號,警察開了一張芭樂單,如何銷單?
5.有無可能多日之後,警察發現疏失,通知車主補繳罰單?
請專家逐條解惑,謝謝
2006-09-26 13:30:0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Y4998796434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roro,謝謝回覆
我的情況應該是警察或外包廠商建檔疏失
此階段我應該可暫不予理會,若將來補寄罰單,我再繳,是這樣嗎?
若半年後補繳通知來,不會要我繳滯納金吧?
沒有規定車主要主動自首,要求立即繳清吧?
2006-09-26 18:51:37 · update #1
你只要在"電子公路監理網"上面無紀錄就不用繳了
因為那是連線的~
我以前也是這樣阿,違規停車被開單,後來網路上沒有我就沒繳,到現在快兩年了還是一樣沒事,仍然是沒紀錄的
"電子公路監理網"查詢沒有紀錄當然不用繳錢,不過時間快到時建議還是再去查一次,不要漏掉了
2006-09-29 19:23:09 補充:
上次的銅馬處理的如何?
2006-09-29 15:21: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極滅の無敵青蛙ノ 7 · 0⤊ 0⤋
這是有可能的,因為警員開了單後,回局內必須把當的開的紅單底份轉給外包機構建檔,再將資料上傳給監理單位,也就是您上網查詢的相關資料。有一種情形是資料於警察單位建了檔後,在傳檔過程出了問題,所以監理單位就無資料。但過一段時間,雙方會進行勾稽程序,此時就可能會找出來,再補送一次,此時您的監理紀錄上就會有罰單紀錄。
另外有一種情形,就是透過超商繳納罰單,因為非即時連線,所以當您在超商繳完款,但超商將資料回送給監理站,監理人員未確實逐筆勾稽,就會有您已繳了款,卻未銷案的情形,當監理站再次催告時,都已半年後,收據恐都已不見了。所以中國時報曾專題要求於超商繳納都必須把收據保留六年,待換行照後再丟,或者必須於繳納前後都上網查詢紀錄是否真得已銷案。
其實超商也可以規劃連線即時銷案,但因為監理系統連線品質及建檔正確否,都可能造成異常處理,浪費櫃檯作業時間,所以就採郵局以前舊的批次作業方式。
而且收費8元,比郵局10元,可以大力推銷便宜,但真正是便宜行事,其實郵局手續費是7元,另外3元是中華電信數據所所作的連線處理費用。
所以超商繳納罰單其實是比郵局貴的。另外乃有多種即時作業繳納罰單方式:比時信用卡、轉帳、銀行pos機…,但手續費都要15至25元不等。
2006-09-26 16:40: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歪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