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買賣房子發生糾紛,簽訂合約繳交了訂金後屋主反悔,所以向法院提出假處分,
請問假處分所定之擔保額萬一訴訟敗訴是否會被沒收,或是部份沒收呢?
另外再請問,因為我是請律師代為處理,錢繳交給律師是不是要給我收據呢?
2006-09-26 06:34: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假處分不會被沒收 而是判決要賠償時 版主若未如數賠償時 對造可以聲請對假處分擔保金扣押或執行 情形有如下數種---第一 判決雖敗訴 但無賠償金時 等判決確定可以聲請 返回 或是以撤回假處分方式取回擔保金第二 判決雖敗訴 但版主已如數賠償時 亦可聲請取回 擔保金第三 判決敗訴 而版主未如數或僅部分賠償時 對造可 聲請對擔保金扣押或執行 若有餘額 版主可聲請 返還 第四 所謂擔保金係擔保提出假處分的人 若有人因該假 處分而受有損害時 得就擔保金賠償該損失 所以 一般而言 分成兩方面 欠錢的部分須有執行名義 方能去查封 若是因為該假處分而受有損害時 就 要再提起損賠訟訟才能直接去聲請賠償---委任律師費因為要繳交10%的執行業務所得 所以律師事務所應該會主動給收據 若未給予 應是辦理非訟事件 此時版主要主動要求給予收據
2006-09-26 07:20: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1⤊ 0⤋
假處分擔保金
主要是等到訴訟判決確定
若敗訴
勝訴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所以擔保金自然就會被抵充賠償
另外你委託律師承辦案件是可以要求收據的
如果代為轉交法院擔保金
一樣有法院提存收據
2006-09-26 06:48: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