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產業經濟學專家達人<政府的政策.是否應該關心總合集中度的水準.請從理論與實際的結果來討論>希望給的理論與實際的結果越詳細越好.謝謝
2006-09-24 20:24:0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就題目而言-政府的政策.是否總和產業集中度
答案為肯定的 要不然市場機制 會操縱在幾個大廠商 或 強勢廠商手裡
任憑其獨佔力高 持續剝削消費者剩餘 影響經濟效率
至於相關理論 劣者舉傳統S-C-P模型來加以解釋即可
對於結構-行為-績效之產業經濟分析模型來說
產業基本條件 及 公共政策為外生變數-請見The Economics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一書 William G. Shepherd
比較明顯的例子 則為OPEC CPU PC等高產業集中度的例子
在台灣 台塑與中油 TFT-LCD LED 水泥 塑膠...很多產業都具有高集中度的特性
高集中度 相對地 獨佔力也高 產業結構比較偏向於寡佔 若為同質性產品 則為緊密型寡佔-可用一些數據計算出 到底產業集中度有多高 CR4 CR8 HHI E係數 Lerner index等
這時廠商若是想要降低競爭 獲取更高的消費者剩餘 就比較容易進行勾結 以抬高價格 降低競爭效率 對彼此都好
政府的政策 往往也會被扭曲執行 像是Anti-Trust law 或 公平交易委員會 真的能防止廠商聯合壟斷嗎?不見得
不管是台灣或美國的大型廠商 都有較雄厚的政治資源 往往在立法時 甚至在執行法律時 都有差別待遇 甚至廠商聯合起來 要求政府設定相關法律維護其高獨佔力 提高進入障礙 使得競爭效率更高 消費者被剝削更多
做個小結如下
若是政府在制訂某些經濟政策之前 若不考慮總合集中度的水準
通常對高集中度的產業 影響不大
對低集中度的產業 有時還會限制過當
所以政府在擬定政策時 需參考其總和集中度的水準 對政策的影響程度
多去參考 公共政策如何影響 C & S-C-P模型 或許會有更完整的解釋
礙於知識字數及表達 僅分享心得如此
希望有幫到您
2006-09-26 09:39: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lessing 4 · 0⤊ 0⤋
to momo :請開啟收信功能,否則無法回信給你
2006-09-28 18:31: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wi 7 · 0⤊ 0⤋
總合集中度的水準=>指的是產業集中度ㄇ??我覺得這沒有明確答案,要視社會情況而定.過度的管制,有時社會淨損失會比沒管制前來的糟政府不應過度干預市場,除非發生市場失靈的情況(market failure)所謂的管制,應該是一種消極作為只有在不公平競爭和侵害消費者利益下,作最低限度干預但也不能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去損害業者的利潤和權益管制不一定是好的,有時會不合理限制市場競爭在討論是否管制時,應該以經濟理論和大量統計資料作判斷依據具有市場力的事業,對於其他事業不得有不當的排除行為。在此包括實施掠奪性低價(predatory pricing)、搭售(tie-in)、獨家代理(exclusive dealing)、差別待遇(discrimination) 等,可能排除他事業參與競爭的行為。不過,因為激烈競爭的行為往往與不當排除行為間不易區分,所以在進行管制時,必須特別小心(法院的判例,會隨時代遷移而有所不同)。市場壟斷也不是萬惡之藪市場壟斷的前提是自由競爭,產生規模經濟其主要表現為,某一產業中前几位企業的市場份額不斷地提高,以致控制和獨占一個或幾個部門的生產和市場。經濟壟斷是競爭的產物,它沒有也不可能消滅競爭,只要在市場上有競爭者提供相同或類似的產品和服務,就一定會有相互競爭。壟斷行為則是企業為獲取壟斷利潤而實行壟斷价格或捆綁性銷售等限制市場的行為。我們不必在意在競爭中形成的壟斷結构,也沒有理由打擊競爭中脫穎而出的佼佼者,只須通過健全法律,加強對壟斷行為的監管,便有可能防止和避免壟斷的低效。非但如此,從推進技術革新、獲得規模收益的角度,以及應對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大跨國公司的競爭角度考慮,還應支持和鼓勵一些企業通過市場,采取重組、兼并等方式擴大經濟規模,形成一批在本行業占有較大市場份額又具有相當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打破壟斷的意義是在避免無競爭效率,而不是刻意打壓特定廠商適當的管制能恢復市場活力,而不當的管制會扭曲市場機能要看書的話,就要看管制經濟學和上公平交易法的課程
2006-09-26 13:49:4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