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想先公證結婚
再補請客 因為這樣才不會太趕
可是我家就只有我ㄧ個女兒
我媽可不想我隨隨便便就嫁了
我也想要有迎娶過程 畢竟那是值得等待的過程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是先提親後再去公證結婚嗎 公證結婚後還有迎娶過程嗎
我覺得都已經公証結婚了 迎娶還有甚麼意思呢
請問各位大大的經驗囉
2006-09-24 18:25:2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寶寶 2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因為我曾當過兩次伴娘,覺得新娘子在等待迎娶的心情十分期待,臉上滿是幸福的模樣,他們也有準備湯圓、扇子、捧花、紅包之類的東西,最後拜別父母親,再到新郎家,過程並沒有像網站上所講的如此瑣碎,所以我才想要有迎娶過程,簡單一點,若公證結婚是否就少了那種期待的心情呢?另外是先提親再公證嗎?
2006-09-25 13:26:45 · update #1
公證結婚的時候你們可以穿著正式服裝到場即可,不必身著白紗,公證的儀式舉行完之後,你們就是合法的夫妻了,要不要迎娶之類的是看個人的習慣,很多人就是覺得傳統式的迎娶方式很麻煩,所以選擇簡單的公證結婚!! 但如果你想要有唯一的一次美好婚禮,那就請客讓大家都知道,只是差別的地方就差在有請客和沒請客而已啦~如何申請公證結婚一、結婚人應先向本處購買公證請求書一份新台幣二元,結婚公證書四張三十元,一律限用中國文及身分證號碼。〈記載年月日及身分證號碼數目字請用大寫〉。二、結婚日期任由結婚人自行選定,於五天前先由一人攜帶新郎、新娘及二位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公證請求書,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公證處辦理登請手續,並繳納公證費用九十元。三、結婚人自找滿二十歲以上之證人二名〈與結婚人無親屬關係〉,均須攜帶印章及國民身分證親自到場。四、結婚人以滿二十足歲為限,但男已滿十八歲,女已滿十六歲其法定代理人〈即生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親自到場行使同意權。五、現役軍人聲請公證結婚者,應繳驗所屬長官核准其結婚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如必須取回者,應具備複印本經核相符後,始准發還之。六、結婚人如為外國人或其一方為外國人時,應繳驗護照、居留證各該當事人所屬國大使館、領事館發給之婚姻狀況宣誓書,或經其簽證得為婚姻之證明文件,如為外國軍人時應繳驗各該當事人所屬國大使館,領事或服務機關,部隊主管發給之軍人結婚批准書。上述婚姻狀況證明文件並須經我駐外單位或外交部覆驗。七、華僑聲請公證結婚時,應提出僑居地大使館、領事館或華僑團體等相當機關簽證婚姻狀況之證明文件。八、結婚人如為無國籍人或為與我國無外交關係之外國人時,應繳驗足以證明其婚姻狀況之適當證明文件。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聲請辦理公證結婚。1.男子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民法第九八○條〉 2.違反民法第九八三條所定親屬結婚之限制。3.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於監護關係存續中結婚,而未經受監護人之父母同意者。〈民法第九八四條〉4.重婚者。一人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民法第九八五條〉參加公證結婚的朋友們:婚姻是人生大事,婚禮儀式應該莊重。過去有少數人在舉行婚婚時,衣著過於隨便, 引起社會人士批評。這裡就公證結婚新郎新娘應穿的服裝,提供意見如下,希望能採納。 新郎服裝:一、一般的服裝,如西服〈必須打領帶或領結〉、中山服、軍人制服、學生或公務員制服、青年裝、中式長袍都可以穿著參加婚禮,但必須整齊清潔。二、夏季穿襯衫或香港衫長褲〈不可穿短褲或拖鞋〉可參加婚禮,穿襯衫要加打領帶。三、上身應避免穿毛線衣或茄克參加婚禮 更不可穿牛仔裝或上身穿其他服裝下著牛仔褲。四、頭髮不可太長。新娘服裝:一、長裙禮服、洋裝、短衣長褲、中式祺袍都可穿著參加婚禮,但須整齊清潔。二、過分暴露或一般觀感上認為不適當的服裝應予避免,更不可穿牛仔裝及仔褲。http://www.tcawa.org.tw/docs/%A4%BD%C3%D2%B5%B2%B1B%AA`%B7N%A8%C6%B6%B5.html 以下這兩各網站有詳細說明結婚迎娶的準備和程序男方結婚應準備的程序和物品 http://home.kimo.com.tw/lilelileland/profile_5_1_1_8.html女方結婚應準備的程序和物品http://home.kimo.com.tw/lilelileland/profile_5_1_1_9.html
2006-10-01 23:25:08 補充:
關於你問的先提親再公證這問題嗎,我覺得你們雙方橋好就好,高興就好了,爽就好勒,禮節不必拘束太多,以免破壞了雙方的友誼喔~~~了解了嗎
2006-09-24 19:02: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中 華 英 雄◢◤㊣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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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7 21:02: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媽跟妳媽一樣,也會說怎麼沒有迎娶。不過公證就是為了簡便。如果沒有公證的話當然就是要迎娶啦。既然選擇了公證,迎娶就可以免了....是為了簡便婚禮才去公證的,不然為什麼還要選擇公證呢?跟妳媽媽談談吧。雖然當為新娘子的我也覺得有點遺憾啦,但是選擇公證就是這麼一回事囉。迎娶還有準備一些連蕉花、甘蔗、伴娘、伴郎、看時辰、準備禮車、司機一堆什麼的...是比較麻煩的哦,未來的婆婆是因為怕麻煩、也懶得準備,還要花一堆紅包,所以希望我們去公證。
2006-09-26 18:00:17 補充:
妳說的那些我也知道呀,準備湯圓、扇子、捧花、紅包...。可是迎娶比較麻煩說,我看過很多新娘子拜別父母的時候哭不出來,還被她媽媽捏大腿的。因為聽說迎娶那天新娘子一定要哭才會好命。如果是在飯店迎娶的話,就沒有湯圓那些的,不過丟扇子和潑水...其他都有的。如果妳覺得那些對妳來說很重要的話,那我覺得妳還是別公證,要迎娶比較不會遺憾。因為我是怕男方準備那些東西怕麻煩(男方的媽媽有說很怕麻煩),而且我也不知道迎娶時哭不哭得出來,想說簡便就好。所以我們是去公證的,一樣可以拿新娘捧花,在男方結婚宴客入場時。妳如果還是想要迎娶的場面,跟老公再溝通一下吧。這種事情要大家高興才好,一輩子只有結這麼一次。
2006-09-26 18:01:45 補充:
沒有迎娶我不會覺得有遺憾耶,剛開始有點遺憾啦。但是想想真的有點麻煩,所以現在也不覺得有什麼遺憾了。
2006-09-25 12:02: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血腥瑪莉 7 · 0⤊ 0⤋